今年被查的18名高校领导有6人在医科院校任职或有在综合类高校分管医学的经历
文/记者徐静
据最高检消息,吉林省人民检察院日前决定,依法对吉林大学党委常委、副校长兼白求恩医学部部长王冠军(副厅级)涉嫌受贿犯罪立案侦查。王冠军并非孤例,数据显示,今年至少18名高校领导被宣布接受组织调查,其中广东有两人。此外,广东还有多位教育系统人员被调查,高校反腐走向深入。
今年全国被查的18名高校领导
有6人在医科院校担任领导职务或有在综合类高校分管医学的经历。
有11人担任学校“一把手”,其中校长(或院长)有6人,学校党委书记有5人。
今年广东高校至少有5人被调查
广东省纪委网站南粤清风网今年先后公布多个教育系统违纪被调查者。6月16日,深圳市第二职业技术学校校长吕静锋涉嫌严重违纪,接受组织调查。深圳市第二职业技术学校是一所公办全寄宿制高中阶段职业技术学历教育学校,吕静锋在今年5月还获得了第四届“黄炎培杰出校长奖”。
而在此之前的6月13日,广东省纪委宣布,对南方医科大学副校长陈志中严重违纪问题进行立案检查。经查,陈志中在担任南方医科大学附属珠江医院院长期间,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先后多次收受他人贿赂,数额巨大。陈志中的上述行为已构成严重违纪并涉嫌犯罪,经省纪委常委会审议并报省委批准,决定给予陈志中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并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5月份,深圳职业技术学院党委副书记陈小波、原深圳信息职业技术学院副院长、党委委员以及深圳信息职业技术学院规划建设处处长薛仲秋、招生就业办公室主任刘孙东涉嫌严重违纪,接受组织调查。
此外,广东省第二中医院院长涂瑶生3月份因涉嫌严重违纪,接受组织调查,他的另一个身份是广州中医药大学教授、博导。
今年全国高校至少有18人被调查
从全国来看,高校腐败也已成为反腐的重点领域。统计显示,今年被宣布接受组织调查的高校领导至少有18人,有6人“涉医”,另有3名去年落马的高校领导在今年被“双开”或移送司法机关处理。18人中有11人担任学校“一把手”,在这11名正职领导中,担任校长(或院长)的有6人,比担任学校党委书记的多1人。其中两人因年龄原因,不再担任领导职务,但仍被追责。
18名高校领导中,有6人在医科院校担任领导职务或有在综合类高校分管医学的经历。其中,吉林大学党委常委、副校长兼白求恩医学部部长王冠军(副厅级)最近因涉嫌受贿犯罪立案侦查。这距王冠军被宣布接受组织调查,仅过去16天。南方医科大学副校长陈志中的工作经历也与医学有关。
相关数据对高校腐败领域有所揭示。教育部统计数据显示,2003年至2008年五年期间,高校职务犯罪案件数、涉案人数占全国教育系统的比例约为1/4,涉案金额100万元以上的特大案件和校级干部职务犯罪呈上升趋势,个别高校甚至出现几百万元、上千万元的贪污贿赂案件,有的高校甚至出现校长、书记同时落马的情况。
基建采购招生财务等为腐败温床
教育系统腐败并非今年才有。2009年,湛江师范学院(现岭南师范学院)院长、党委副书记郭泽深因在学校基建、财务等方面涉嫌有经济问题被查。2011年,时任深圳大学副校长、华南农业大学原党委书记邢苗因被人举报而被查处。
记者在今年2月份举行的广东全省教育纪检监察工作会议上获悉,2008年~2013年,全省查处教育系统违纪违法案件2275件,平均每年300多件。2011年以来立案查处的10名高校负责人中,因学校工程建设违纪的就占了一半。其中,领导干部违纪违法案件较突出。在2008年以来查处的案件中,厅级领导干部有6件,处级领导干部有84件,广州、深圳等地教委(教育局)、个别知名学校的负责人都有人出现了腐败问题,有的查—个带出一串,影响极坏。
此外,工程建设、财务管理、科研经费管理等领域成为滋生腐败的温床。在2008年以来查处的全省教育系统90件处以上领导干部违纪违法案件中,高校和中职人员有59人,中学有6人,其中大多数人分管或负责工程建设、财务管理、科研经费管理、考试招生等工作。
数据显示,最近五年,高校职务犯罪案件82%集中在基建、采购、财务、招生和后勤服务等部门,基建工程、物资采购、招生、财务等领域成为高校职务犯罪的“灾区”。
中山大学纪委课题组最近根据对中纪委驻教育部纪检组、监察部驻教育部监察局2006年编写的《教育系统职务犯罪案例选编》(以下称“案例选编”)收录的100个案例(其中71个属于高校职务犯罪)及课题组收集的广东、湖北、陕西和河南等地高校职务犯罪案例进行的分析,对高校系统腐败原因作了总结。
原因
1
行业陋规
课题组认为,市场机制尚不完善,各种行规、陋规客观存在,使得不少不法商家采取不正当手段获得市场资源。前几年四川“教材腐败系列案”暴露出教材图书行业普遍存在回扣的行规,比例为图书标价的15%~20%,有的甚至高达30%。回扣可分为两种形式,其中15%的现金返给学校教务处、图书馆,另10%左右送给个人。四川13所高校36名工作人员正是栽在了这样的陋规之下。
南京理工大学某学院原党委书记、基建处长李某说,基建商送他钱多是打着“朋友”的幌子,碍于情面,他不好当面拒绝好意。事后,他还会打几遍电话让他们把钱拿走。即便这样,他还是被拉下水。“如果高校领导干部思想上稍微放松,即可能面临腹背受敌的危险局面,稍不小心,即滑向犯罪的深渊。”课题组表示。
原因
2
监督缺陷
目前,高校经费的来源较为多元,高校还没有建立起健全、有效的监管机制。权力过于集中、缺乏透明,制度不合理、不健全,缺乏法制手段和配套措施等情况的存在,为高校职务犯罪在客观上提供了“空间”。
原因
3
侥幸心理
缺乏必要的法律素养,主观上的麻痹侥幸也是高校领导纷纷“中枪”的重要原因。河南财经学院原院长、党委书记徐某曾表示:“一个管我妈喊老娘的朋友,给我送点钱孝敬老人,而且我又没有照顾他在工程招标中中标,怎么就成了受贿了呢?”
还有一个原因就是侥幸心理。武汉科技大学原校长刘某在回答为何从开始害怕到慢慢接受行贿时,曾说:“因为侥幸心理吧。收了第一次以后见没什么事情发生,自己就放松警惕了,第二次、第三次就心安理得地收了,认为不会出什么事。”
(责任编辑:尹彦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