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上午,广东省纪委书记黄先耀、省委组织部部长李玉妹在做客中纪委网站就如何整治“裸官”接受在线访谈。黄先耀表示,从2009年以后,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查处了广州市原副市长曹鉴燎等22名“裸官贪官”。
黄先耀表示,从一般意义上说,移居国(境)外是一个公民正常的一种权利,特别是在广东,毗邻港澳,海外的侨亲很多,再加上对外交流很频繁。在这种情况下,公民选择移居海外应该说也是一种比较正常的情况。但是对于党员领导干部来讲,他既是公民,但他更是党员,更是领导干部,必须要受到党纪党规的约束。
据介绍,广东共对800多名“裸官”做出了岗位调整,对于一些干部,进行了五六次谈话。
访谈 “裸官”是贪官的前奏
黄先耀分析,“裸官”不一定是贪官,但是“裸官”往往又是贪官的前奏。珠三角地区海外的华侨很多,有的他的先辈早年移居海外,现在年老体弱,需要国内的后辈去继承财产、去赡养老人。
“配偶和子女出去了,领导干部在国内工作,这应该是一种比较正常的情况,这(种情况)在我们广东也有。但是还有另外一种情况,那就是‘先贪后裸’,这样的官员贪了钱财以后,他认为当了‘裸官’可以给他做护身符,他就想方设法把配偶、孩子,甚至连他的财产都转移到海外。这样他的配偶、子女走了以后,他在国内又大肆贪腐,对于这样的贪官一定要从严查处。”黄先耀说。
李玉妹建议,要各个部门形成一个合力;这里不光牵涉到我们纪委、组织部门,还有公安、出入境管理局,另外还有外事部门,甚至还有宣传部门。
成绩 广东5年查处22名“裸贪官”
黄先耀表示,从2009年以后,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查处了22名“裸官贪官”。比较典型的是广州市的原副市长曹鉴燎,他(20世纪)90年代就把他的爱人、孩子,甚至连他自己都办了港澳的居民身份证,此后他一直还担任重要的领导职务,在他担任领导职务期间大肆贪腐。
黄先耀分析,“裸官”贪腐的案件特点,一是不申报。中央要求处级以上干部每年都要申报,但是这些“裸官”都不申报,基本是贪官的“裸官”没有一个是事先申报的。第二种情况是不移居。他的配偶、子女办了海外的居民身份证以后,人仍然是在国内,继续在国内工作、在国内生活,这样就更难发现。第三个特点是在境外受贿。因为他在外面有“点”,所以有的权钱交易就在境外完成,有的是在内地贪了钱以后,通过地下钱庄给转移出去。
据介绍,广东一些迁回来的“裸官”的配偶和子女,由于移居的那个国家的法律原因,无法注销外国的国籍或者境外的身份。比如香港,没法注销他在香港的永久居住权。
像这样的情况,他们的出入境到底怎么管理?黄先耀表示,最近,广东省准备专门拿出一个《意见》来,就对于这一类情况的官员,将要从严控制。黄先耀表示,这是第一个后续管理的问题。
11省市出台治裸规定
《法制晚报》记者梳理发现,自今年2月广东被中央巡视组指出“裸官”问题突出后,广东3月底启动对“裸官”全面排查、清理,此后,浙江、安徽、福建等至少11省份出台治理“裸官”规定。其中,黑龙江、四川、广东等6省份提出“裸官不得列入考察对象”,严把任用、升迁关,让“裸官”无用武之地。
广东省在治理“裸官”方面走在全国的前列,早在2009年11月,深圳市便出台了《关于加强党政正职监督的暂行规定》,提出“裸官”不得担任党政部门正职。东莞实行职位限入和提拔限制,配偶子女均已移居国(境)外的干部,不得提任正职和党政班子、党政部门班子成员,这是东莞首次提出“裸官”不得担任正职和班子成员。
对“裸官”进行摸查发现,广东共有“裸官”2190名,其中市厅级干部22名,处级干部301名,科级及以下干部1867名。广东“裸官”主要集中在广州、深圳、珠海、佛山、江门、东莞等地。
今年5月,四川省规定,领导配偶子女出国定居要登记,另由成都市委组织部牵头的《关于切实解决违规选用干部问题专项方案》日前已正式出台。专项方案专门提到,要严格按照中央的相关规定,对配偶已移居国(境)外的或没有配偶、子女均已移居国(境)外的干部实行职位限入和提拔限制,不得列入考察对象,不得担任重要部门、重要岗位的领导职务,并限期对有关人员进行岗位调整,严把选人用人入口关。
摸底清查 探清官员配偶子女移居国外情况
据了解,今年5月至7月16日,中国有10余省份以及相关国家部委,已经全面启动对裸官的摸底清查。
其中,河北省出台的规定最为详细:要求官员按规定向组织报告子女非公助出国留学、子女与外国人通婚以及配偶、子女出国(境)定居的情况;配偶、子女受聘于三资企业担任企业主管人员或受聘于外国企业驻华、港澳台企业驻境内代办机构担任主管人员的情况。
2013年2月,中央纪委书记王岐山表示,加强对配偶、子女均已移居国(境)外的国家工作人员的管理和监督,认真执行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制度,并开展抽查核实工作。
对于公众关心的裸官数量,包括福建等在内多数地方秘而不宣,仅广东公布了裸官数量。对此,国家行政学院教授许耀桐指出,“一些地方认为‘裸官’涉及面广,是个敏感问题,担心公开数据会成为舆论的关注焦点,影响地方政府形象。”
严格把关 5类岗位选拔干部禁用裸官
浙江省早在2011年,曾在全省专项排查“半裸官”,即将范围扩大到配偶和子女一方移居海外的所有干部、公务员、事业单位、国有企业职工。2013年3月,宁波公布了“后备干部公选征求意见”,提出“选拔干部禁止裸官”报考。
另外,黑龙江今年也提出,配偶子女移居国外人员实行职位限入。
福建要求,各地各单位对官员配偶(或子女)自愿选择放弃外国国籍、国(境)外永久居留权或长期居留许可的,让其本人及配偶(或子女)填写自愿放弃承诺书。
《配偶已移居国(境)外的国家工作人员任职岗位管理办法》中,明确规定“今后,包括党委、人大、政府、政协等领导成员岗位在内的5类岗位,将不得由裸官担任。现任岗位上的裸官,要么让其配偶(没有配偶的由其子女)主动回国,要么接受岗位调整”。
专家建议 让公权者置于“玻璃箱”中
中央党校党建教研部教授高新民表示,“裸官”也需要群众监督,他怎么样他身边的群众最明白,老婆、孩子不在身边,他身边的群众最明白,当然需要监督。至于如何监督?实际上牵扯到公开问题,公开才知道他向组织报告是否真实,如果不公开,向组织报告是否真实老百姓也不知道,所以前期就是党务、政务公开,还有刚才我们讲到的,配偶、子女的情况应该和家庭财产同时公开,大家才有可能监督,没有公开是不可能进行监督的,或者监督的效果就会大打折扣。
“造成大量‘裸官’现象最根本的原因,还是掌握决策权的领导干部的个人信息不公开透明。”国家行政学院公共管理教研部教授竹立家指出,只有让公权者置于“玻璃箱”中,放到全方位的社会监督之下,才能从根本上遏制“裸官”出现以及向“贪官”转化。
(责任编辑:袁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