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宁小学一年级秋季入学形势严峻 三问小学入学难

2014年08月28日 08:30   来源:西海都市报   

  “我们是进城务工人员,五证都齐全,可学校还是要这手续要那证件,孩子报不上名。”“同一个小区的孩子,为什么分到不同的学校?”……随着开学季的到来,本报96369新闻热线接到的相关问题十分突出。记者了解到,随着大量流动人口涌入以及2008年扎堆生“奥运宝宝”,今年西宁市小学一年级秋季入学形势十分严峻。

  对话人物:西宁市城中区、城东区教育科负责人 对话记者:陈俊

  一问:今年小学一年级新生入学为何形势如此严峻?

  答:首先,随着西宁市城市化进程不断推进,大量外来人口不断涌入西宁,特别是近年来越来越多的外州县户籍人口在西宁购房,但又为了同时享受州县的优惠政策而不愿意把户口迁至西宁,外来人口为西宁发展作出贡献的同时,也为西宁的教育发展带来多方面的压力。

  其次,西宁市常住人口中2008年出生的“奥运宝宝”特别多,使得今年西宁市四区小学一年级招生形势严峻。几乎四区都受到学校布点不合理、师资不足、教室有限等影响,有的学校甚至把仓库、会议室都腾出来当教室。目的就是尽可能多为流动人口子女解决入学问题。

  目前,全市外来学生总数为51811人(含学前教育、义务教育、高中和中职),按地域范围统计,省外24603人,省内27194人。按小学每校2000人的办学规模,需新建21所学校,但目前城市规划中学校设置布点、学生经费划拨、师资配置仍然是以户籍人口为基础。所以,只能将这部分学生根据辖区内现有公办学校的容纳情况调剂入学,无法做到就近或相对就近入学。由于受到学校场地、师资和经费限制,学校无法增加班级数,只能在原有班级内扩大班额,导致有些学校学生数达到80人,大大超出了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班额不超过55人的目标要求,这样的大班大校,不但增加了管理难度,教学难度,还增加了安全隐患,使得学生的身心健康无法得到良好发展和保障。

  如外来人口压力最大的城东区,在校学生中,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已达在校生总数的53%,最近几年,城东区由于林家崖危岩体改造、站场改扩建、南山东路延伸修建等城区改造,导致很多区域拆迁,大量居民流动租住,形成择校。

  二问:为什么各区在入学年龄限制上不一致?超过6岁入学限制是否符合《义务教育法》规定?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第一章第七条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其他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义务教育实施工作。”按此规定,西宁市各小学的招生、教育教学的组织实施等各项工作由所属辖区人民政府和区县教育局负责具体实施。

  《义务教育法》第二章第十一条规定:“凡年满六周岁的儿童,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送其入学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条件不具备的地区的儿童,可以推迟到七周岁。”根据这项规定,我市四区教育局可以结合本辖区实际情况,对辖区内生源进行摸底预测,根据辖区学龄儿童人口分布、学校办学规模、学位和普及义务教育的要求,对辖区小学一年级秋季入学新生入学年龄各自进行划定。

  由于西宁市四区区域经济发展不均衡,住房、医疗、教育(学校数量、学校规模、学校环境等)水平有差异,造成辖区适龄户籍人口及外来适龄人口数不同,所以四区小学一年级新生入学年龄各不相同。2014年由于城东区外来人口较多,达到入学年龄的学生,其中学前一年学生就有1944名,今年城东区所有学校共招54个班,招生2970人。城东区教育局根据辖区内所有适龄学生数,结合本区小学现实情况,决定招收年满七周岁儿童入学,部分学校根据学位情况适度放宽;城中区、城西区和城北区等一年级新生入学年龄为六岁半。四区小学一年级新生入学年龄均符合义务教育法规定。

  形势最严峻的城东区,仍有600余名学生没有学位,目前城东区正研究应对方案。同时,拟将55人的班额限定适度放宽至58人左右,但招生报名仍需满足一定的条件:在流动人口子女中,根据省委、省政府关于教育方面的“做强西宁、服务全省”的要求,优先考虑省内流动人口子女入学,如果有的学校仍有空余学位,再考虑其他;根据户籍制度改革以及取消农村户口等相关政策,现在实行的“五证”已无法满足当前的要求,因此建议政府考虑作出相应的调整,制定新的政策。西宁市教育部门建议流动人口家长,考虑西宁目前学位紧张存在入学难等实际,尽量不要扎堆来省城入学。

  三问:为何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在提供“五证”的同时,有的学校要家长提供养老保险缴纳证明或婚育证等相关证明?

  答:秋季开学,进城务工农牧民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实行“以流入地为主,以公办学校接纳为主,属地管理”,根据其居住实际,原则上实行就近入学,因进城务工农牧民居住地教育资源短缺,学校生源过多,班额过大,无法容纳进城务工农牧民子女的学校(学区),有可能无法实现就近或相对就近入学,由当地教育行政部门统筹调剂,保证进城就业农牧民子女的就学权利。

  进城就业农牧民子女入学“五证”包括:家长原籍农牧民户口簿和原籍乡镇以上政府出具的外出务工证明;父母在流入地居住半年以上并在当地公安部门办理居住证;有在现暂住地居住半年以上的租房或购房协议;父母具有流入地相关单位、企业或其他用工单位就业卡,或有与用工单位签订的正式劳动合同(或流动就业证、个体工商营业执照);家长的婚育证明。之所以需要流动人员子女的家长提供这些材料,主要是为了证明学生是否是真正的农牧民子女,从而更好地保障其入学的权利。

  而有的地区还须提供家长1年以上养老保险金或纳税证明,是对“五证”的细化,用这些材料来证明学生家长就在这个辖区内就业且至少在这个辖区内居住达半年以上。

(责任编辑:宋雅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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