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在山西省晋中市举行的全国甲醇汽车试点工作座谈会上,工信部副部长苏波表示,工信部同意将贵州和甘肃纳入全国甲醇汽车试点。由此,甲醇汽车试点将在山西、陕西和上海的基础上扩大为“四省一市”。
苏波说,在对前期试点工作进行评估基础上,考虑到投入试点的甲醇汽车型号仍较少,根据贵州省和甘肃省的申请,同意将贵州省、甘肃省纳入甲醇汽车试点。
苏波介绍说,今年6月,甲醇汽车试点工作专家组完成了贵阳市、平凉市和兰州市试点实施方案的备案审查工作。3个城市计划投入试点运行甲醇汽车1800辆,目前正按照专家组意见进一步修改完善实施方案,并积极落实试点启动前的各项工作。
2012年,工信部正式启动在山西省、上海市和陕西省开展甲醇汽车试点工作。到目前为止,包括甲醇轿车、甲醇重型商用车、甲醇城市客车、微型车共281辆甲醇汽车投入运行。
在此次会议上公布的有关技术检测结果显示,试点甲醇车辆运行平稳正常,最高车速、加速性能、爬坡性能均与设计指标相当,日常维护与其他车辆相当。
(责任编辑:袁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