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5干部收受贿赂致国家补贴骗发近200万被公诉

2014年09月01日 22:33   来源:法制网    林玥 傅满颖

  海南省文昌市原局长符史军、原副局长符永诚、原办公室主任王康怡等五位干部,利用职务之便,非法收受他人财物,致使林某等人骗取国家瓜菜大棚补贴款共计人民币197万余元。今天文昌市检察院以滥用职权罪、受贿罪提起公诉。

  瓜棚补贴是国家支农惠农补贴政策的组成部分,也是我省进一步推动国家冬季瓜菜基地建设的重要工作,然而却有人打起瓜棚补贴的主意。 经侦查机关查明,2011年3、4月间,无业人员林某、崔某某等人冒用“潘宗仁”的名义虚构《土地承包合同书》,在拟征用的土地上抢建瓜菜大棚,并持虚假合同书向昌洒镇政府申报瓜菜大棚补贴。昌洒镇个别镇领导在得知大棚系抢建附着物的情况下仍审核通过并层报文昌市农业局。而文昌市农业局负责审批的相关负责人明知该大棚建设违反“先批后建”的程序且尚未完工不符合验收标准的情况下,仍然决定对该大棚予以验收通过,并按最高标准进行补贴,致使林某等人骗取国家瓜菜大棚补贴款共计人民币197万余元。

  经检察机关查明,文昌市农业局原局长符史军、原副局长符永诚、原办公室主任王康怡、昌洒镇原纪检书记潘雄和原副镇长陈革等5名国家公职人员在这一过程中收受了崔某某等人数额不等的贿赂。文昌市检察院于2014年3月对符史军等5人分别以滥用职权罪、受贿罪立案侦查。

  检察机关指控,被告人符史军、符永诚、潘雄、陈革等4人身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工作便利,收受他人贿赂,数额较大,并滥用职权,致使国家遭受重大损失,依照相关法律,应以滥用职权罪和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被告人王康怡身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之便,为他人谋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记者 邢东伟 通讯员 林玥 傅满颖)

(责任编辑:袁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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