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通报农晓文案:非法收受他人贿赂1700多万元

2014年09月02日 11:07   来源:广西新闻网   

  9月1日,广西新闻网记者从自治区纪委获悉,日前,自治区纪委对农晓文严重违纪违法案件发出通报,要求广大党员领导干部从中汲取教训,永葆共产党员的政治本色。

  利用职务之便为他人谋取利益 收受巨额贿赂

  通报称,经自治区党委批准,2013年11月至2014年1月,自治区纪委严肃查处了广西旅游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西旅投集团”)董事长、党委书记农晓文严重违纪违法案件。2014年3月,经自治区纪委常委会审议并报自治区党委批准,给予农晓文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

  经查,2002年至2013年,农晓文在担任贺州市副市长和广西旅投集团董事长、党委书记期间,利用职务之便,在土地出让、容积率调整、项目规划设计审批等事项上,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贿赂共计人民币1785万元、美元2万元。

  通报指出,农晓文在走上重要领导岗位后,罔顾法纪,大搞权钱交易,非法收受他人巨额贿赂,严重败坏了党风政风,严重损害了党和政府的形象,教训十分深刻。全区广大党员领导干部要从农晓文严重违纪违法案件中汲取教训,时刻牢记“手莫伸,伸手必被捉”的道理,要常怀敬畏之心,常存戒惧之意,始终保持共产党员的先进性和纯洁性。

  36岁就担任副市长 抵御不了金钱诱惑走上不归路

  农晓文曾经是一个有理想的年轻领导干部,36岁就担任贺州市副市长,他曾告诫自已要守住底线,不犯原则性错误。但却没能抵制住金钱诱惑,背弃了党的宗旨,经受不住权力的考验,逐渐将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当作谋取私利的工具,最终走上了违纪违法的道路。

  农晓文在《我的违纪违法过程剖析》中写道:“我之所以走上了违纪违法的道路,主观原因与客观原因并存。但关键还是我的主观世界产生了严重的问题,我的所作所为严重偏离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偏离了党性、原则和一个共产党员起码的纪律与道德素养。”这是农晓文走上违纪违法道路的根本原因。

  通报称,不正之风是滋生腐败的温床。农晓文就是一个从不正之风开始逐步走向腐败变质的典型。农晓文在任贺州市副市长和广西旅游投资集团董事长期间,信仰缺失,精神萎靡,慵懒散漫。农晓文这样描述自己:“依恋于开怀畅饮、觥筹交错的氛围,追求那种熏染陶醉的状态”,“直至夜深人静方知归”,“过着浑浑噩噩的生活”。农晓文在《我的违纪违法过程剖析》中写道:“这种吃吃喝喝的生活作风难免会与各类老板混在一起,增加了一些不必要的亲密度,也为他们行贿创造了有利条件……在不知不觉中丧失了党性原则,犯下了错误。

  连续查处系列大案要案 以反腐败斗争的实际成效取信于民

  自去年以来,自治区纪委连续查处了农晓文、梁景理、罗卫国等一系列大案要案。警醒我们要充分认识反腐败斗争的长期性、复杂性、艰巨性。各级党委(党组)、纪委(纪检组)要认真按照习近平总书记的要求,以猛药去疴、重典治乱的决心,以刮骨疗毒、壮士断腕的勇气,坚持以零容忍的态度,坚持有腐必反,有案必查,有贪必肃,始终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坚决遏制腐败蔓延势头。要坚持抓早抓小,治病救人,对党员干部身上的问题做到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早查处,防止小问题变大问题。要坚持“老虎”、“苍蝇”一起打,既要查处大案要案,严肃查办发生在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中的滥用职权、贪污贿赂、腐化堕落、失职渎职案件,又要着力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严肃查处损害群众利益的各类案件,切实维护人民合法权益。要重点查处不收敛不收手、问题线索反映集中、群众反映强烈、现在重要岗位且可能还要提拔使用的党员干部,形成有力震慑,以反腐败斗争的实际成效取信于民。

(责任编辑:宋雅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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