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日,刘云飞被无罪释放
9月1日上午10点多,见到律师的刘云飞,终于与外界有了一点联系。这已经是他被关进看守所的第6天。8月27日下午,南京新街口派出所民警突然到单位将其带走,称他因涉嫌组织、领导传销活动被广西北海警方在网上追逃,此后他就被关到了玄武看守所。他说自己是冤枉的,可是没人相信。好在律师帮其调查后,并及时向南京警方发律师函要求释放。昨天下午,老刘终于自由了。
莫名成了网上通缉犯
单位考勤表证清白
今年已经51岁的老刘是南京金盾保安公司的押运车司机。8月27日下午4点多,他像往常一样到单位上班。没多久,新街口派出所的一名民警带着两名刑警到单位找到了他,称有案子要他配合,并将其带回了派出所。进了派出所后,民警很快用手铐铐起了他的双手,并询问他在广西有没有犯过案子。老刘很纳闷,他说自己连南京城都不怎么出,更不要说广西那么远的地方。不过,警方很快给他看了一张逮捕令,并告诉他,他已经被逮捕了,是网上通缉的逃犯。
此后,他被关到了一个小房间里,晚上8点钟左右,民警带他检查身体后,直接将其送到了玄武看守所。第二天一早,有民警再次提审了老刘,还是一样的问题。此后,他就没再见到过任何人。直到9月1日早上,见到家人委托前来的律师,老刘提着的心稍微放了放。
单位考勤表证清白
根据广西北海警方发布的网上通缉令显示,2014年4月25日,刘云飞在广西北海市非法组织传销活动,涉嫌非法经营罪。见过老刘后,南京益和律师事务所的雷汉舢立即到老刘的单位,调取了他今年4月份的出勤记录表,上面显示,老刘在今年4月期间共出勤24天,公休6天,其中4月25日他正常上班,当天他也确实出勤并未请假。
此外,根据老刘妻子史文慧的证言也证实,4月25日当天刘云飞在公司上班,不可能在广西北海从事传销活动,因此通缉令所指控的犯罪事实,并非刘云飞本人所为。雷汉舢当天就给玄武公安分局发送了一封律师函,要求立即无条件释放被错误拘留的无辜公民刘云飞,并将考勤表附上。当天警方称,9月2日中午前,给予答复。
昨天中午12点多,接到律师“放人”的通知,史文慧早早就到了派出所,此时已经是老刘被抓后的第7天。不过,南京警方给出的答复是,人还不能放,要移交给广西警方,还要等候广西警方的处理,不过相关情况他们已经跟广西警方反映了。前来南京准备带走老刘的广西民警,也已经到其单位调取了他今年以来所有的出勤记录。
广西警方又询问了一个多小时,之后,老刘终于被“释放”回家了。
拿到释放通知手直抖
昨天下午4点半左右,和妻子正在低声聊天的老刘,被广西警方派来的民警叫进了办公室。老刘的妻子顿时有些坐立不安,“不是都已经说清楚了,怎么还要问话?”她喃喃自语。过去的7天里,老刘的妻子要工作,要照顾老刘已经80岁的母亲,还要安慰不满20岁的女儿,她没有能力帮助丈夫洗脱嫌疑,但不能让老人和孩子感到绝望,这些都让她严重心力交瘁。
大约10分钟后,老刘一手拿着纸巾,一手拿着一份文书,走出了办公室,这时,可以明显看见老刘的嘴角终于咧了开来,将文书递给了律师后,他一边拿纸巾擦着手指上红色的油泥,一边说:“没事了。”这一刻,这个已经51岁的中年汉子,双手不住地颤抖着,说话的声音也有些哽咽。
这份文书,正是广西北海市公安局开出的释放通知书,上面写有“刘云飞因涉嫌组织、领导传销活动,于2014年8月27日被执行拘留,现因拘留后不应对其追究刑事责任,予以释放”。拿着释放通知书看了又看,老刘的妻子问:“说了怎么搞错人的啊?”老刘摇了摇头,说:“管他呢,没事就行了。”
7天里度日如年
过去7天在看守所里的生活,对于已经51岁的刘云飞来说,似乎有半个世纪那么长,他说:“每天都在算日子,这个滋味真太难受了。”以前过日子,老刘都是按天算,但是自从进了看守所以后,他改成了按几顿“饭”算,吃一顿饭,就意味着一天过去了1/3,吃三顿饭,这一天就过去了。“现在想想,这几天吃什么都不记得了,每天就拿汤泡点饭。”老刘说。
要说这7天的生活,老刘想得最多的,就是自己的未来,他甚至已经想到,如果被带到了广西,他将如何面对当地警方的调查和询问,“我根本没做过犯法的事情,但是要是去外地的话,心里还是很不踏实,根本不知道该怎么辩解。”
直到9月1日,老刘家人为他聘请的律师到了看守所,见到了老刘,这个素未谋面的人的到来,让老刘顿时觉得心里有了底,“我知道有人在为我的事奔波,顿时安心了一些,我看到了回家的希望。”
为何无辜的老刘会被网上通缉?
在南京土生土长的老刘,别说是远在两千公里外的广西北海市,就连江苏省内的其他城市,老刘大部分没有去过。那么,他为何会被广西警方在网上通缉呢?对此,此次来南京处理此事的广西民警并未明确解释,但南京玄武警方相关人士分析,老刘的个人信息肯定遭到了泄露。
不过,昨天老刘向现代快报记者表示,他平时从不上网,身份证也没有遗失过,有一张信用卡,也压根没有激活使用,“我的工资卡倒是丢过,不过当即就挂失补办了。”老刘说。对此,玄武警方相关人士分析,不论是哪种渠道,被广西警方抓获的其他嫌疑人,肯定掌握了老刘的详细身份信息,“这些人开展传销活动时,应该是有过串通,一旦被抓获,就集体指认老刘为上线,”他说,“南京远,核实起来需要花费时间,等警方发现老刘没有嫌疑时,真正的上线早已逃之夭夭了。”
为何被羁押了7天才重获自由?
玄武警方相关人士表示,新街口派出所按照正常程序对老刘进行了控制并采取了临时羁押的措施。由于并不清楚具体案情,新街口派出所在将老刘送往看守所之后,便及时通知了广西警方来南京进行交接。可是,这一等就等了这么多天,直到9月1日,广西的民警才赶到了南京。
在了解到老刘并不承认自己有过违法犯罪行为后,广西的民警去老刘的工作单位调取了他的考勤记录,发现在案发的时间段里,老刘每天都在正常工作,并没有作案的时间,因此,排除了他的嫌疑,昨天对他进行了释放。
被释放后,会不会留下案底?
在广西警方出具的释放通知书上,写有“现因拘留后不应对其追究刑事责任”。那么拿着这样一份释放通知书,会不会留下案底?对此,律师雷汉舢表示,网上通缉令的取消必须由广西北海市警方上报到广西省公安厅,再由广西省公安厅上报到国家公安部进行撤销。
不过,这种撤销并非即时的,公安部门都是每隔一段时间集中撤销,因此老刘的人身自由目前仍然受到限制,如果他外出被其他地方警方查获,很有可能再次将他羁押到看守所并移交广西警方。
不过,如果通缉令撤除后,老刘的档案应该就不会再留有案底了。
将申请国家赔偿,想要个说法
雷汉舢认为,老刘无辜被拘留并关押在看守所,身心受创,警方应该向其公开赔礼道歉,消除影响恢复名誉,并赔偿精神和经济损失。老刘告诉记者,他所在的单位旷工3天就会被开除,他已经7天没去上班了,如果因为这件事情让自己丢了工作,这个损失谁来补偿?
对此,来宁的广西民警表示,因为自己只是一个普通民警,只能代表个人,不能代表单位,因此无论是道歉还是赔偿,都需要回到广西后请示领导。不过,他可以以个人的名义给老刘所在单位打电话,帮其挽回工作。当着老刘和律师的面,民警给金盾保安公司的人事主管打了电话,不过该主管表示,仍然需要广西警方出具一个证明,至于什么样的证明,这还需要跟上级领导请示。
目前,老刘已经打算申请国家赔偿。雷汉舢表示,将通过两条途径维权:一条是进行行政诉讼,将南京警方和广西警方同时告上法庭;另一条是直接提起国家赔偿。
网上通缉抓错人,这不是第一次
2013年11月24日,湖南女子刘丽(化名)正在高铁耒阳西站买票,突然被当地警方带走。原因是她是青海警方正在网上通缉的逃犯。12月7日,青海警方电话通知刘丽家属,承认抓错了人。刘丽被释放后,提出向公安机关索赔5万元的申请,但当地警方只同意支付5千元。
2013年12月19日上午,黑龙江省鸡西市恒山区人民政府税费督察室的主任宋东民被几名便衣警察抓捕,因其被列为“刑拘在逃”的通缉犯。事后发现抓错了人。12月22日上午,两名辽宁省盖州市公安局的警察来到宋东民的单位,向宋东民道歉,并以书面的形式证实了宋东民的清白,在道歉材料里明确证实,宋东民不是警方要抓捕的犯罪嫌疑人。此后还向宋东民支付了1.5万元的赔偿金。
期待真相,期待更多安全感
1.警方发布网上通缉令前,有无对嫌犯进行初步核实?
2.异地抓捕后,有确凿证据是抓错人,为何不能先放人?
3.承认抓错人后,道个歉为什么不能“敞亮”点?
4.如何避免类似的事再次发生?
(责任编辑:宋雅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