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日起太仓港试点实施“启运港退税”政策

2014年09月03日 10:39   来源:新华网   

  自9月1日起,太仓港试点实施启运港退税政策。对从太仓港启运报关出口,由符合条件的运输企业承运,从水路转关直航经上海洋山保税港区离境的集装箱货物,实行启运港退税政策。

  太仓港被批准为启运港退税政策试运行港口,是太仓港主动接受上海自贸区辐射、争取上海自贸区政策在太仓港先行先试的一项重大举措,对于提升太仓港发展和服务能级,帮助腹地出口企业加快资金周转,降低出口企业物流成本,推动腹地经济转型升级,加快建成江苏第一外贸大港,都将产生积极而重大的意义。

  今年7月21日,太仓港开辟了至洋山港“太仓快航”,提供每8小时一班、每周21班至洋山港的公共穿梭巴士服务。至此,太仓港至洋山港支线班轮总数达到了每周40班。开辟“太仓快航”,既为苏南地区远洋货物进出口提供了顺畅便捷的通道,建立起了苏州地区远洋货物从太仓港进出比直接拉到洋山港节约200-300元/标箱优势;同时也将长江34家支线船公司承运的重庆、武汉、长沙、九江等长江中上游地区外贸集装箱,由水运集并到上海外高桥港区转运至洋山,全部改革调整集并至太仓港再转运至洋山港。

  目前,长江中上游34家支线公司开辟至太仓港支线班轮每周已经超过150班。太仓港至洋山港密集的班轮服务,为苏南、长江沿线地区出口企业享用启运港退税政策提供了基础条件。

  据海关统计和测算,苏锡常地区外贸出口企业约60880家,2013年出口退税额约758.37亿元,其中苏州出口企业的退税额就达470.77亿元。

  据悉,目前货物在上海港出口退税周期约30天至40天,出现异常情况则要90天。太仓港实施启运港退税政策,货物从太仓港水路中转洋山港出运,退税周期将缩短至10天,因而将极大提高出口企业的资金周转和使用效率,对苏南、长江沿线地区的外向型企业起到积极的扶持作用。

  当前,太仓港口管委会和财政、海关、国税等部门正加紧研究落实通知有关要求,明确适用启运港退税政策的运输企业、运输船舶、出口企业以及监管流程和退税流程,确保该项优惠政策在9月1日顺利实施。

  据太仓港管理委员会副主任胡鸿介绍,太仓港将争取享受到上海国际航运中心洋山港试验区相关优惠政策。包括开展国际集装箱拼箱业务、争取10月份实现长江流域通关一体化、推广“一线放开、二线管住、区内自由流动”监管模式等,推进太仓港与上海港、上海自贸区的无缝对接,从而更好对接上海自贸区,更好地接受上海自贸区的辐射,为苏州自贸区创建提供经验借鉴,为苏州、江苏的改革开放、现代化建设发挥积极作用。

  太仓港地处长江和沿海开放交汇处,拥有38.8公里长江岸线,以及-12.5米深水航道,是江苏仅有、中国难得、世界少见的天然良港。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进入新世纪以来,为了保障长三角和江苏开放型经济的发展,国家和江苏省高度重视太仓港,国家将太仓港定位为上海国际航运中心重要组成部分、集装箱干线港、江海联运中转枢纽港,江苏省委省政府要求将太仓港建成江苏沿江集装箱运输的内贸转运枢纽、近洋直达集散中心、远洋中转基地,以及“江苏第一外贸大港”。

(责任编辑:杨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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