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山东省政府办公厅印发通知,山东将于2015年11月1日零时开展全省1%人口抽样调查工作。调查对象和范围为在山东境内抽取约5000个调查小区,调查对象为抽中小区内的全部人口(不包括港澳台居民和外国人),共抽取30余万户、100余万人。
(责任编辑:袁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