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关于调整燃气热电厂热力出厂价格的通知(全文)

2014年09月04日 16:35   来源:政府网站   

  京发改〔2014〕1876号

  各有关单位:

  为疏导天然气价格上涨影响,保障城市供热安全,经市政府批准,决定调整本市燃气热电厂热力出厂价格。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市燃气热电厂热力出厂价格统一调整为104元/吉焦(含税)。

  二、各级价格主管部门要加强对供热价格的监督检查。各经营企业要严格执行价格政策,加强管理,控制成本,提高效率,不断改善服务质量。

  三、本通知自2014-2015年采暖季起执行。

  特此通知。

  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4年9月2日

(责任编辑:宋雅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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