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申请大件运输,却遭遇从上到下几级审批部门“不作为、慢作为”。近日,宁夏回族自治区交通厅对这起政府审批部门“不作为、慢作为”案例中的9名干部进行了处分。
据通报,8月2日,宁夏闻博运输有限公司负责人到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务大厅交通运输厅窗口咨询运输风电设备《超载运输车辆通行证》办理事宜。窗口工作人员以机电设备超出规定尺寸和重量为由,不予受理,将其转给自治区公路管理局银川分局审批。但银川分局在自身职能完全可以直接受理审批的情况下,没有认真履职,而是转给永宁路政大队受理,再报银川分局审批。永宁路政大队则因没有办理经验,先后3次组织对企业申报的风电设备进行尺寸和重量核查,致使企业从8月2日咨询,到8月14日银川分局审批结束,历时13天,并收取企业5次运输护送费,只安排了4次运输护送,给企业生产和运输带来一定损失,也在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
针对这起典型“不作为、慢作为”的审批行为,宁夏交通厅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了严肃处理,责令自治区公路管理局、公路管理局银川分局领导班子作出书面检查,并对自治区交通厅、公路管理局银川分局、永宁路政大队等单位的9名干部给予行政记过、行政警告、免职、停职、诫勉谈话等处分。(记者张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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