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80名送礼干部被免 落马官员抱委屈:大家都送

2014年09月05日 08:41   来源:三湘都市报   

  近期,安徽萧县80多名领导干部被免职:从县政协主席、副主席、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副县长等数名县领导班子成员,到财政局长、交通局长、教育局长等十几名县直单位领导;全县23个乡镇,近20名党政“一把手”被免。

  这些干部的“落马”都与一个人有关:原县委书记毋保良。自2012年3月被“双规”,毋保良案经历了漫长的司法程序。安徽省高院最近最终裁定维持原判:对毋保良非法收受他人1900万余元财物,以受贿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在对毋保良的起诉书上,向其送礼的人员多达300名,公职人员占一半以上。这些“送礼干部”又分三类:第一类是向毋保良行贿且自身亦有贪腐行为的干部,如萧县原公安局长单严法,已另案处理;第二类是曾行贿但数额不大,且能主动交代的干部;第三类干部,法院审理认为,他们为“联络感情、处好关系”在年节时送给毋保良“金额不大”的财物,虽不排除有谋求关照之意,但直至案发也未提出明确请托事项,故认定为“非法礼金”,但不以犯罪论处,此类款项不计入行贿数额。

  毋保良收礼有一大特点,即“边收边交”。从2006年到2012年,他先后将收受的1790万元交存到县招商局和县委办,用于公务开支。办案中,这部分款项“算不算受贿”成为争议焦点。

  法院认为,毋保良历年“收”和“交”的时间、金额均对不上,也未及时交到纪检部门,而是交到便于控制的下级部门,知情者极少。综合来看,毋保良形成受贿罪的所有要件,至于他将部分收受财物用于办公,属于犯罪既遂后对赃款的一种处理方式,不影响定性,只作为量刑时酌情考虑的因素。

(责任编辑:杨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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