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温岭市人民法院9日公开开庭审理当地首起“全能神”邪教组织案。温岭市人民检察院以涉嫌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分别对曹某、林某、陈某、蒋某、郭某5人提起公诉。
据检方审查,陈某系70后,2011年12月以来,她与林某等人为开展“全能神”组织活动,租下一职工宿舍作为活动据点,并逐渐发展为“全能神”组织活动事务联络点、聚会点和资料存放及制作点,先后联络和发展了郭某等人为传送“全能神”信息、物品及与外地“全能神”组织联系的人员,建立起较为固定的与椒江、临海、温州、杭州等地的“全能神”组织的联系渠道。去年6月17日,陈某将每册44页的“全能神”宣传资料经由蒋某、郭某复印、分发共1000多册,让信徒传阅。
2012年11月,林某开始担任温岭小区带领和财务管理人员,负责下辖的28处教会1000多名人员的活动,对上向浙江区办事员曹某负责,对下组织邪教理论的传播和发展信徒,提供活动经费保障等。
2013年6月26日,在温岭、仙居、玉环三地公安机关的共同努力下,5名被告被抓获归案。
公诉机关认为:曹某、林某组织和利用邪教组织破坏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实施;郭某与人合伙制作、传播邪教书刊1000多册;陈某、蒋某单独或与人合伙制作邪教书刊1000多册,其行为均应以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庭审中,5名被告人对公诉机关的指控没有提出异议,均当庭认罪。庭审结束后,法官称将择日宣判。
(责任编辑:杨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