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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政协委员曹志伟:公积金管理机构应改为住房银行

2014年09月11日 11:47   来源:南方网   

  “6万亿是个大数字,也是全国住房公积金的总规模,相当于一个中小型银行了。但公积金管理机构不按金融机构来运作,反而是个行政单位,这就从根本上出了问题。”广州市政协常委曹志伟昨日说。

  今年广州市两会上,曹志伟的提案《关于改革广州住房公积金制度的建议》持续发酵。昨日,他向媒体再次强调,对日前公积金中心给予的书面回复“极不满意”。“对我的建议大部分没有正面回应更没有落实,我看不到(公积金中心)改革的诚意”。

  1 上位法能不能突破?

  广州市公积金中心在书面回复中反复强调,曹志伟的多项建议受上位法制约,不能随意逾越突破。当中提及的“上位法”,是指由国务院颁布的《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由住建部、财政部及人民银行出台的相关文件。

  然而曹志伟认为,全国各地的住房公积金管理办法都不尽相同,每个城市都有自由裁量的空间,很多东西可以突破。

  他举例说,在书面回复中可以看到,对不同的建议,公积金中心的改革意愿也不一样。比如,谈及“将住房公积金改为免税工资或租房补贴”时,中心的回复是“这些问题都不是我中心能自行调整或确定的,按照管理的权限,只能在国家及广东省的住房公积金法律政策框架内,由广州公积金管委会制定具体的管理措施,再由我中心负责落实执行”。

  提到“拓宽公积金使用渠道”时,该中心则回应,“对于职工罹患重大疾病,通过医保等常规途径救济后仍然出现生活困难的,提供医院、所在单位及相关部门的证明材料向我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作为特殊情况我中心也可酌情批准提取”。

  曹志伟说,最后这项不就是对上位法的“突破”吗,怎么不能突破呢?

  2 市政协委员能否提全国性问题?

  公积金中心在回复中多次提及改革的“困难”。曹志伟则说,最大的困难在于,公积金中心本身不愿意改。“改革需要行动力而不是坐着等政策”。

  有评价说,曹志伟对改革公积金的建议,属于全国性问题,作为广州市的政协委员,应该只提广州可以解决的问题。曹志伟表示不认同:“广州的政协委员为什么不能对全国性问题进行建议?改革为什么不能从广州开始?”

  今年以来,住建部赴全国各地,包括广州,调研公积金政策。曹志伟说,“我相信,他们是希望各地提供新政和改革的建议。如果广州公积金中心不愿意提供改革建议,我作为广州的政协委员,也可以向住建部提供我的看法,履行我的职责。”

  3 行政机构干了金融机构的事?

  事实上,曹志伟对公积金改革更进一步的建议是,用住房银行取代目前的公积金管理机构,将公积金缴存的资金改为商业运作。在他看来,住房公积金和许多基本保险的性质很类似,用于保障人们最基础的居住需求。“管理公积金要从缴存者利益出发,公积金中心的定位应该是服务者而非管理者”。

  他说,目前全国的公积金缴存总额达到6万亿元,与一个中小型银行的规模相当。“广州的公积金缴存总额也有数千亿元,管理这些钱的不是一个金融机构,而是行政单位,这就从根本上出了问题”。

  曹志伟提出,如果全国成立一个住房银行,将所有缴存的存备金改为商业运作,资金就可以盘活,更有收益。他举例说,比如存在住房银行里的钱,如果用来买房就免税,大家会根据自己的需要存进去,目的自然就达到了。“不同的是,存折上写的是缴存者的名字,缴存者有更多支配权”。

  然而他补充说,一旦对公积金的功能进行改革,其实是改变了公积金中心的机构职能。“就是直接动了‘和尚庙’,因此必须考虑并安排好这些公务员的出路,否则他们肯定不愿意改革”。

(责任编辑:杨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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