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商铺搞促销门口摆祭奠纸人 记者采访被保安殴打

2014年09月12日 09:20   来源:羊城晚报   

 

商场保安将店铺的纸山纸人砸毁

  禅城银花总汇商场保安抢夺记者手机

  为搞促销在铺位摆放清明节祭奠用的纸人,的确有点骇人听闻;但物业管理方强行砸掉纸人并擅自对业主停水停电,也面临法律上的争议。更为激烈的是,9月11日,多家媒体到事发地点银花总汇商场采访时,均被商场保安抢手机。

  促销纸人被保安强砸

  9月10日下午,佛山市禅城区银花总汇商厦二楼中庭举办促销会,只见一个个清明节时祭奠用的假人、假山和假房子被摆在中庭处“甜言物语”甜品店范围内。原来,为了促销,甜品店老板曾先生模仿大便餐厅、棺材餐厅之类的营销方法,想出了一个“恐怖试吃”的点子。

  由于曾先生的铺位位于二楼正中,进商场的顾客一眼便能望到,影响颇大。当天傍晚,商场保安要求曾先生撤下纸人,并在下午6时30分左右停了该店铺的水电。随后,双方到公安机关进行调解。

  “公安机关也说我这个是打了法律的擦边球,不违法,希望双方还是进行沟通”。然而,大约晚上8时许,曾先生回到自己的商铺,看到商场保安已经在强行砸掉自己摆放的纸山、纸人。

  疑合同涉嫌“霸王条款”

  羊城晚报记者走访还发现,银花总汇商场空置率颇高,仅二楼就有40余家商铺关门歇业。多位铺主与商场管理处存在矛盾,8月28日,曾有20多位业主集体到佛山市信访办进行上访,要求商场退还保证金,“全部加起来有30多万,对方就是不给,我们也没有办法”。

  记者从曾先生提供的合同上看到,合同第33条规定:“甲方(商场)无需对以下各种行为负责……甲方在商铺内所设之固定装置与设备之损坏而造成乙方或他人的人身、财产伤害及损失。”

  对于该条款,曾先生表示,明显属于“霸王条款”。“比如说商场玻璃砸下来,砸伤了店员或顾客,难道商场不负责任,还要我们来负责”?

  9月11日上午,记者来到佛山市银花总汇商场管理处采访时,管理处一位工作人员只回应了一句“一切按合同办事”。当天下午,多家媒体记者再次来到商场,“我们基层的人什么都不知道,领导的电话也不知道”,管理处工作人员依然拒绝回应。

  @说法

  “恐怖试吃”涉嫌迷信

  商家摆纸人搞促销,商场签订合同撇清责任,两者是否涉嫌违法?对此,禅城区政协委员、律师徐玉发表示,商家在公共场合用纸人来做促销,有宣扬封建迷信的嫌疑,警方也能凭借《社会治安管理条例》对其进行制止。然而,商场保安强砸店铺的纸人,也属违法。

  徐玉发还表示,《合同法》有明确规定,出租房必须符合安全使用要求,“玻璃砸下造成人员伤害,主要要看玻璃是出租前就有的,还是出租后商户自行装修的,如果出租前就有了,责任肯定要由出租房(商场)来承担”,徐玉发表示,商场与店铺签订的合同,该条款的确有“霸王条款”的嫌疑。

  @现场

  两名记者被抢手机

  9月11日,多家媒体记者来到现场欲拍摄照片,但商场保安以“破坏商业机密”为由阻止记者拍摄,双方发生口角。多家媒体记者出示证件并由警方当场证实身份,但商场物管依然坚称无法辨别证件不许拍摄。最终,两名媒体记者的手机在拍摄中被抢,多家媒体记者和银花总汇物管公司相关负责人到祖庙派出所录口供。

  在派出所调解室时,尽管多家媒体记者的身份得以证实,但物管公司相关负责人依然不许记者接触商户进行正常采访,连帮忙调解的民警也看不下了:“记者有正常采访的权利。”

(责任编辑:杨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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