穗50家单位违规收停车费 停车场乱收费最高罚200万

2014年09月12日 14:16   来源:羊城晚报   许悦  蓝岚

  发现停车乱收费可打电话举报

  广州市新的停车收费方案实施已有一个多月,鉴于之前发现的不少停车场经营单位存在跟风涨价、超标准收费等价格违法行为,近日广州市物价局发布《关于规范停车收费行为的提醒告诫函》,接下来物价局将不定期开展停车收费巡查,对于乱收费行为,情节较重的最高可处200万元的罚款。

  五社区停车场上黑榜

  就在上月底,广州市物价局曝光了50家违规收取停车费的单位名单,广州市两家咪表停车公司——广州电子泊车管理有限公司和广州德生咪表有限公司被点名。虽然路边咪表停车已经涨到了4元/15分钟的高价,但这两家经营单位还被发现超标准收费。另外还有五个社区开办的停车场同样榜上有名,分别是越秀区黄花岗街道社区服务中心、荔湾区昌华社区综合服务中心、荔湾区金花街社区综合服务中心、飞鹅新村社区、荔湾区西村社区综合服务中心,违法事实也多是超标准收费。

  在羊城晚报接到的投诉举报中,还有个别二类、三类住宅区停车场存在“跟风涨价”的行为,还有部分停车场超过政府规定的标准收取停车费。

  停车场严禁超标收费

  广州市物价局在告诫函中,对停车场经营单位提醒告诫:各停车场经营单位必须严格遵守价格法律、法规和政策,加强自律、诚信经营,杜绝各种价格违法行为,严禁超标准收费或变相多收费。同时必须按规定明码标价,标明收费标准、计费方式、价格投诉举报电话等内容,把标价牌公示到停车场入口处和缴费地点的显著位置,实行亮牌收费。

  未经物价部门批准擅自对外收取停车费或者收费批准文件已过期的;不按核定的等级和标准收费,擅自提高停车收费标准的;未公示停车收费标准等都可被视为价格违法行为。价格主管部门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

  接下来广州市物价局将不定期开展停车收费巡查,对于乱收费行为,一经查实,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没收违法所得,处违法所得5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较重的,最高处200万元的罚款,并定期通过新闻媒体公开曝光。

  物价局欢迎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对停车收费经营者的价格行为进行监督,若发现有价格违法行为,请拨打12358或12345电话投诉举报。

(责任编辑:杨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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