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批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公布 湖南两个区域入选

2014年09月12日 15:22   来源:三湘都市报   

  国家发改委等6部门联合下发了《关于印发国家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建设方案(试行)的通知》,启动了国家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建设工作。计划从2013年到2017年,在全国选择有代表性的100个地区开展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建设。

  《通知》规定,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可享受国家在政策、资金、项目等方面给予的支持,中央财政按照现有各项有关政策优先予以支持。今年7月,国家发改委等6部委联合下文,公布了第一批55个全国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我省武陵山片区和湘江源头区域均成功申报第一批国家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

  申报地区应具备5项条件

  一是对生态文明建设高度重视,突出生态文明建设与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建设的深度融合,重在文明建设,建立起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组织协调机制。

  二是在体制机制建设、管理制度创新等方面进行了探索实践,具备一定先行示范的基础。

  三是“十一五”期间完成节能减排、耕地保有量、森林覆盖率等资源环境类约束性目标,“十二五”以来节能减排等工作完成年度和进度目标任务;近年来未发生重大环境污染或生态破坏事件。

  四是认真落实全国主体功能区规划,在主体功能区建设方面取得一定成效并具有示范作用。

  五是申报地区不局限于辖区范围大小,工作要有特色、亮点,具有辐射带动作用和推广价值。■记者 侯小娟

(责任编辑:杨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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