足疗店、网吧、菜市场……以江某为首的贩毒团伙把来安县城里的大街小巷当做毒品交易地点。江某及多名同伙在不到半年时间里,共进行多达37次冰毒交易。 9月11日,江某等7名涉毒人员在滁州中院坐上被告席。
7名被告多为90后,唯独江某是60后。因为同样的嗜好,江某结识了同伙董某、罗某、季某等“小字辈”。在随后的毒品交易中,年长的江某也俨然成为团伙老大。江某和同伙在案发前都居住在来安。 2013年3月份以来,江某购买“冰毒”,以贩养吸,自己或指使董某、罗某、张某、李某等人帮其贩卖冰毒。2013年8月31日,公安机关抓获被告人江某,在来安县雷官镇江某家中查获冰毒25.7克、电子秤两台。
除了涉嫌贩卖毒品罪,检方在法庭上还指控其他被告涉嫌容留吸毒罪。据查明,2013年5月份以来,被告人张某先后多次在来安县安乐巷的家中容留他人吸食冰毒。 2013年6月份以来,被告人季某、李某先后多次在来安县新安镇中央大街单身公寓340房间容留江某、董某等人吸食冰毒。
由于案情复杂,法院将择日宣判。
(责任编辑:杨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