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教育改革三十年 多头并进服务“浙江模式”

2014年09月13日 10:51   来源:中国新闻网   江耘 董佳丽

  1984年,乡村教师汤有祥办起了新中国第一所私立高级中学。对于他来说,30年的时间是对2万多名学生的培养。而对于整个浙江教育来说,30年不止是民办教育的发展史,也是浙江省农村教育、职业教育、学前教育等的发展史。

  从改革到深化改革,浙江教育始终将实现协调发展作为教育改革和发展的基本要求,并强化自身统筹,不断辐射教育功效,为浙江的建设发展服务。

  教育公平,是浙江教育改革的基线。三十年来,浙江省通过把教育资源配置向经济欠发达地区、农村学校和薄弱学校倾斜,先后实施了农村中小学“四项工程”、中小学校标准化建设、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教育对口支援工程等一系列重大教育项目,还通过推广“名校集团化”、“城乡学校共同体”,实施教师支教制度和教师流动制度等方式扶持农村和薄弱学校提升水平,县域范围内的义务教育基本实现了均衡发展。

  据了解,浙江省首创面向经济困难家庭学生提供“爱心营养餐”的制度已在全国推广。

  为进一步促进公平,浙江省还采取了实行高考平行志愿填报办法,重拳治理义务教育阶段公办中小学择校乱收费问题,制订外省籍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后在浙江参加升学考试的办法等措施。

  在开展公平教育的基础上,浙江省不断深化教育在办学体制、教学、管理等多个领域的改革。

  在办学体制改革上,积极鼓励社会力量办学,在全国比较早地创办民办大学,兴办民办独立学院,并采取划拨土地、税收优惠、公派教师等措施扶持各类民办学校。

  在教育教学改革上,把基础教育课程改革作为素质教育的主要载体和抓手;在考试制度改革上,深化了招生考试和评价制度改革,2014年共有36所高校参加“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其中,浙江大学和上海交通大学首次在浙江实施“三位一体”招生。

  在教育管理模式改革上,突出“简政放权”,分别向地方向高校下放了一批教育管理权限。通过取消、下放、合并等,将权力清单项目从230多项,减少到目前的40项;同时取消、停止了一批检查、评估、表彰、认定项目。

  据了解,浙江教育规划纲要提出,要将实现协调发展作为教育改革和发展的基本要求,要强化自身统筹,不断辐射教育功效,充分发挥教育对经济和社会发展的作用。

  纵观三十年,浙江教育改革的触角越伸越广,也确实在一定程度上促进了“浙江模式”的发展,并且已经取得了一定的成果。

  借助两轮“职业教育六项行动计划”的东风,浙江省职业教育开始步入重视内涵提升的发展轨道。面对2008年突如其来的金融风暴,浙江省职业教育未雨绸缪,积极应对,有效缓解了“技工荒”,成为企业转型升级过程中的重要力量。

  此外,浙江省教育厅还组织开展农村预备劳动力职业技能培训等主动接收“回炉”学技术的大学生,帮助他们提高就业竞争力等,紧紧围绕“走特色发展之路,继续完善‘浙江模式’”的目标,顺利实现了职业教育与经济产业的“接口”。

  作为民营经济发达的大省,近年来,浙江省始终把发展民办教育放在与发展公办教育同等重要的位置,并采取划拨土地、税收优惠、公派教师等措施扶持各类民办学校。

  2012年浙江省制订出台了促进民办高校和民办中小学校健康发展的政策,扩大了民办学校招生、收费和专业设置等方面的自主权。

  经过30年的发展,民办教育已成为浙江教育发展的重要力量。浙江省目前共有独立设置的民办普通高校12所,普通高中180所,民办幼儿园8086所,还举办了全国第一所中外合作办学的高校——宁波诺丁汉大学,走出了高等教育国际化的一大步,浙江人民实现了在家门口“留学”的愿望。

(责任编辑:杨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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