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13日从海南省政府获悉,这个省首个“负面清单”出台,包括12大类29项内容,市场主体在清单之外“法无禁止即可为”。这是海南省扩大开放现代服务业,加快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重要举措。
海南省政府常务会议12日审议通过《海南服务业限制、禁止投资清单(第一批)》。这份“负面清单”共含限制类12项,禁止类17项,主要涉及交通运输、仓储,信息传输、计算机服务和软件业,金融业,科学研究、技术服务和地质勘察业,教育,文化娱乐业等产业部门。
“负面清单”规定,“外商投资限制类”“外商投资禁止类”的项目,是指该产业项目仅对外商投资有所限制或禁止。标注“限制类”“禁止类”的项目,是指该产业项目对内资、外商投资均限制或禁止。
同时,海南省政府常务会议还审议并原则通过《海南省现代服务业扩大开放审批改革措施》,针对互联网产业和电子商务、运输服务和现代物流业、信息、文化产业、旅游业、教育与医疗、健康服务业、商贸会展业、金融业等出台了31条具体改革措施,以及10条综合改革措施。
海南省政务中心有关负责人表示,海南省将全面实行权利清单管理,创造政府“法无授权不可为”和企业“法无禁止即可为”的宽松发展环境和公平竞争环境,降低市场准入门槛,推动服务业进一步扩大开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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