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专利奖励办法》10月1日起施行,根据《办法》,获得广东省专利奖的个人和单位最高可获得100万元的奖金。东莞企业界表示,这一专利奖励措施成为激励企业创新的又一风向标。
广东省专利奖励办法下月起实施
广东省专利奖包括广东专利奖和中国专利奖配套奖。其中,广东专利奖每年评选一次,省政府将对获得广东专利金奖的单位,给予每项10万元的奖励;对获得广东专利优秀奖的单位,给予每项5万元的奖励;对获得广东发明人奖的个人,给予每项2万元的奖励。
“广东专利奖”最高可奖100万元
而对获得中国专利金奖或者中国外观设计金奖的单位和个人,省政府给予每项100万元的奖励;对获得中国专利优秀奖或者中国外观设计优秀奖的单位和个人,给予每项50万元的奖励。
莞企反应积极 加大创新投入
不少企业认为,广东专利奖励办法的出台,将激励企业加大创新投入,提升知识产权管理水平。
企业负责人黄永兴:“这次广东省出台这个奖励办法,对我们公司有很大的作用,提高了我们公司的研发积极性,对我们公司研发、生产都有很大的作用。”
企业可以推荐或自荐参评
据了解,申报广东专利奖采取推荐与自荐相结合的方式。申报省专利奖励的企业必须是在本省行政区域内登记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专利权人或者实施单位。而申报广东发明人奖的个人应当是本省行政区域内常住的中国专利发明人或者设计人;并且是获得授权专利的第一发明人或者设计人。
(责任编辑:杨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