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一墓园与多楼盘撞名 业主:感觉像建了寿坟

2014年09月16日 13:45   来源:中国江苏网   唐悦 汪晓霞

  南京江宁楼盘万科金域蓝湾的业主近日惊奇地发现,在南京最大的一家公墓内,竟然有一处墓地区域的命名与他们楼盘的名称一模一样,业主称,“感觉像是有人给建了‘寿坟’一样”。9月11日,业主们找到该墓园,希望能将和其重名的园区名改掉。双方协商后,由万科金域蓝湾业主出钱,将该墓园的“金域蓝湾”改成“金域蓝庭”,这场风波才暂告一段落。

  事实上,重名的不仅是“金域蓝湾”。藏龙御景、翠竹苑、香樟园、紫园等一批南京房地产市场上耳熟能详的楼盘名称,也都出现在了该墓园内。

  阳宅、阴宅重名,引发小区业主忌讳;墓园销售人员却说,起这样的名字,是因为听起来“高大上”。

  “是不是想借势炒作?”南京万科公司相关负责人在闻悉消息后表示,金域蓝湾的案名是2007年批复的,楼盘交付后,名称的使用权归全体业主所有,“如果业主诉诸法律,我们开发商肯定会支持。”

  但该墓园负责人却解释说,1999年园区内部规划时,就把水边的这块地域命名为金域蓝湾。“当时就觉得这个名字很美,这片壁葬区在临水的湾口,像天堂一样。任何人对美好事物的向往,都是一样的。”他解释说,现在楼盘本身重名现象就很严重,他们有几百个园区,重名也是可能的。“今后园中园的命名,我们将公开征求购买者的意见,用地名,比如普罗旺斯园、莫愁园等。”该负责人透露。

  南京万科公司相关负责人坦言,同样的名字谁先注册谁先使用。记者与其他开发商交流时,他们均表示,拿阳宅的名字来命名阴宅,情理上不能接受。

  拿阳宅的名字来命名阴宅,违不违规?江苏锦隆律师事务所律师肖鸿飞表示,虽然《民法通则》第七条公序良俗原则里解释:民事活动应当尊重社会公德,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扰乱社会经济秩序。不过,这件事的权利主体是谁不一定,民法的规定含糊,很难做出界定。“单从法律层面讲,孰是孰非,可能是一笔糊涂账。”

  南京林业大学社会学系主任孟祥远说,这笔糊涂账也折射了高房价、高墓价背景下公众复杂的心理:一方面,楼盘业主不希望自己的房产因与阴宅同名而价值受损;另一方面,墓地购买者热衷傍名牌来提升逝者的荣光。“说到底,都是为了抢消费者眼球,让他们为高房价、高墓价买单。”

  南京市民政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南京有100多家公墓,每个公墓里都有几十个甚至上百个小墓区。为了扫墓方便,每个墓区和墓穴都有名称和编号。传统的可能会叫天字区,万字区,下设天安园、万福园等等。该墓园的取名比较个性化,民政部门也是刚得知事情始末,因为小的墓区命名不需要经过民政地名的审批或备案。不过该负责人也表示,从情理上讲,墓园名称避免和已经存在的楼盘或地名重名,还是应该的。

  省地名专家薛光认为,中国人对死亡的忌讳是一个长久以来形成的民俗,阴宅起阳宅的名字,活着的人心里肯定有阴影。“墓园起名之前最好要和地名部门沟通一下,看看是不是和已经存在的地名重名、会不会和老百姓的忌讳冲突等等,这样可以避免不必要的纠纷。”

(责任编辑:杨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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