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不断强化生态环境监督管理

2014年09月18日 14:53   来源:西藏新闻网   

 

图为风景如画的“天湖”纳木错。新华社记者 文涛 摄  

  当下的西藏,山川秀丽、景色宜人。正当人们流连于大美风光之际,全区、地、县三级环保部门的百余名业务骨干在拉萨进行了环境监察培训,他们将用所学的知识提升环境监察执法能力和水平,为“世界屋脊”的生态和谐贡献力量。

  长期以来,中央政府和自治区各级政府高度重视我区生态建设与环境保护工作,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统筹发展与环保两个大局,全面加强生态环境监督管理,生态环境保护取得重大成就。

  生态保护已成全社会共识

  西藏高原是青藏高原的主体,平均海拔4000米以上,是我国、南亚、东南亚地区的“江河源”和“生态源”,被誉为亚洲乃至北半球气候变化的“启动器”和“调节区”。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高度重视生态文明建设,保护好雪域高原的一草一木、山山水水,努力构建国家生态安全屏障。”

  为切实推动环保事业发展,自治区先后出台《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全国生态环境保护纲要的意见》等规范性文件,组织实施《西藏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与建设规划》、《西藏生态安全屏障保护与建设规划》等生态环境保护与建设规划,制定颁布《西藏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监督管理条例》、《西藏自治区环境保护考核办法》等规章,为建设生态文明提供法制保障。

  “多年以来,通过加大宣传教育力度,全区上下逐步形成了‘保护环境、人人有责’的良好社会氛围。”自治区环境保护厅厅长江白说。

  据介绍,今年自治区已编制完成《生物多样性保护战略与行动计划》和《“三江”流域生态功能区规划》,将启动生态安全屏障评价与考核工作,进一步明确规划实施目标和任务,并申请批准实施《西藏生态安全屏障生态监测体系实施方案》,加快生态安全屏障监测体系建设步伐。

(责任编辑:秦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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