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届中国-东盟博览会将于2015年9月18-21日举办

2014年09月19日 11:23   来源:广西新闻网   

  9月18日,中国-东盟博览会高官会议暨第12届中国-东盟博览会魅力之城专题展区抽签仪式在南宁举行。来自中国、东盟10国、东盟秘书处的高官高度评价本届博览会取得的成绩。会议总结了第11届东博会的总体情况和各主办方在第11届东博会的各项工作,通报第12届东博会主题国、重点主题,共商第12届东博会新任务和发展方向。

  本次高官会暨抽签仪式由中国商务部亚洲司商务参赞曹英杰和本届博览会主题国新加坡工商联合总会助理秘书长张采虹共同主持。

  中国-东盟博览会秘书处秘书长郑军健在会上通报说,第11届中国-东盟博览会突出共建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主题,拓展了合作领域和区域,经贸实效显著提升,为打造博览会升级版奠定了良好基础。会期围绕共建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主题,举办了一系列高层友好交流活动。主题国新加坡举办了丰富多彩的活动。本届博览会创新服务,提高办会水平,取得新的成效,得到各国领导人的高度评价和双方商界的广泛认可。

  中国商务部亚洲司商务参赞曹英杰在会上建议双方加强合作,进一步巩固和发展好这一平台,使之更好地服务“海上丝绸之路”建设,服务中国-东盟自贸区升级版的建设,促进共同发展、共同繁荣。曹英杰表示中方愿与东盟各方一道,共同做好第12届博览会的各项准备工作,完善11国共办机制,延伸和完善展会价值链,拓展合作,提高实效,扩大影响力。

  与会东盟各国高官对第11届博览会和商务与投资峰会的成功举办给予高度评价,认为中方做出了卓有成效的工作,为各国领导人、政府高官和客商互动交流提供一个很好的平台,11国加深了对话与合作。高官们表示将一如既往地做好博览会共办工作,组织推动更多本国企业商家参展参会,共同办好下一届乃至今后每届博览会,努力让博览会年年有创新,年年有提高。

  会议初步确定第12届中国-东盟博会举办时间为2015年9月18日-21日,继续设置商品贸易、投资合作、服务贸易、先进技术、“魅力之城”五大专题。会议确定,第12届博览会主题国是泰国,将延续特邀贵宾国机制,继续举办更多面向服务RCEP(区域全面经济合作伙伴关系)的交流活动。

  会议通过抽签确定了第12届中国-东盟博览会各国“魅力之城”专题展区位置排序。

(责任编辑:杨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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