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平选才、科学选才是这次改革的主要内容,是这次高考的主要任务。”浙江省教育厅厅长刘希平在19日召开的浙江省深化高考招生制度综合改革试点新闻发布会上表示。
录取不分批次,实行“专业+学校”志愿,按专业(类)平行投档;高校确定和提前公布专业(类)选考科目范围和其他选拔条件,择优录取。
这次高考招生改革在高校录取上做了大文章,不仅不分批次,高校不同专业还需提供选考科目范围,以供考生报考。
高校在看好本次改革的同时,对未来招生数量的变化提出担忧,认为会出现“招生大小年”现象,业内分析认为,该现象无需过度忧虑,改革过程中可以不断调整,另外他们认为,要实现招考相对分离应该加快建设高校招生考试综合评价体系。
高校招生大变化:专业优于学校 人才选拔权增加
与现行的普通高中高考方案不同,作为全国两个高校考试招生制度综合改革试点省市之一,浙江在高校录取上做了一定调整:现行高考分三批,按照院校平行投档,试点方案不分批次,按照专业平行投档。
从学校优先至专业优先,高考招生制度改革对高校而言,机遇与挑战并存。
刘希平就表示,这次方案是在坚持好的做法的基础上,在确保公平公正的前提下,给高校更多的选择权。
作为高校,浙江工业大学党委书记梅新林接受媒体采访时将以往的高考招生制度喻为“套餐制”,现在的喻为“自助餐制”,他认为,彼此的根本区别在于自主选择性,如果说前者是程序性的公平,后者则是内涵性的公平,因而是更为本质的公平。
记者了解到,在统一高考招生中,考生自主确定选考科目,高校根据专业类或专业确定选考科目范围。
对此,刘希平新闻发布会上分析称,这不仅能扩大高校考生双向的选择性,有助于高校选择专业学习能力强,适合自身培养要求的学生,同时增加了高校的人才选拔权利,从而科学选才的实现,前提是要公平公正。
“好的教育,必然是在学生、学校不断选择中实现的。”刘希平说,希望通过增加考生对考试的选择机会来减轻考生过重课业负担,“让考生选自己想学且自己认为学得好、感兴趣的科目进行考试,考自己所长、自己所好,推进素质教育。”
近几年,浙江教育改革一直推崇选择性教育理念,从高中课程改革至旨在扩大地方本科院校招生自主权的“三位一体”招生,及至现在的高考招生改革试点方案,浙江赋予学生和高校的选择权一步步扩大。
“这样的模式,给了学校和考生更大的自由度。对考生来说,增加了选择专业和学校的覆盖面。对高校来说,既保证了专业培养的必需,又可使符合专业的生源充足,有利于招生选拔。”浙江大学招生处处长吴敏接受媒体采访时坦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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