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人民网报道,9月19日,湛江妇幼保健医院发生一起医闹案件。一名孕妇进行剖腹产手术后胎儿死亡,孕妇本人情况稳定,孕妇的亲属及所在村数十人在该妇幼保健院门口采取敲盆、烧纸钱、拉横幅等方式,要求医院进行赔偿。警方在多次劝导无效后,强制清理了现场,其中5名人员因涉嫌聚众扰乱社会秩序被刑事拘留。
近年来,每当出现较大的医患纠纷时,“医闹”似乎成了一种流行的解决问题的方式。近日,羊城晚报联合手机腾讯网发起了一份有关“医闹”的网络调查。调查数据显示,对于医患纠纷,有超过七成受访民众表示赞同“大闹大赔,小闹小赔”的说法。正是这样的思维催生了广州医闹案件半数是职业医闹的现状。
1 现有渠道难解医患纠纷
网络调查显示,70.2%的受访者看到过“医闹”,而60.7%的受访者在就医过程中曾与医生或护士产生过矛盾。这两个数据反映出当下医患关系紧张的现象,但相应的纠纷解决机制又很不完善。关于医患纠纷,有人说“大闹大赔、小闹小赔、不闹不赔”,这样的观点在调查中竟有72.2%的受访者表示赞同。
据了解,目前医患纠纷主要依赖医患协商、行政调解、调解委员会调解、民事诉讼等途径,而作为调解合法依据的医学鉴定短则几个月,长则一年半载,让患者家属难以接受。若要走司法程序,同样要耗费大量时间和金钱。部分人认为,医疗纠纷主要由作为第三方的医学会出具鉴定结论,鉴定结果有“偏向”医院的嫌疑。所以,部分患者在处理医疗纠纷时,不愿依靠专业的医疗事故调查和调解机制,而是雇用专业的“医闹”。而医院对“医闹”往往采取息事宁人的处理方式,从另一层面强化了“只要闹就能达到目的”的负向激励。
广东省卫生计生委巡视员廖新波就曾指出,现实中的一些医疗纠纷处置中,一些地方政府部门往往为了息事宁人,让一些不该医院赔的赔了,而不是严格依法处置,“这也助长了个别患者家属无理取闹的心态”。
2 “职业医闹”日渐猖獗
调查数据还显示,造成医患双方互不信任的主要原因中,认为是“部分医务人员医德不良”的占了51.5%,而认为是“患者对医疗知识错误认识”仅占19.3%;职业“医闹”的出现,有31.2%的受访人认为是“医患双方关系紧张”所致,另有57.5%的人认为是“现有的法律仍不完善”。
今年4月,广州市检察院公布消息称,2010年以来,广州市检察机关共查处“医闹”案件12件40人,其涉及妨害公务、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聚众扰乱交通秩序、寻衅滋事、故意伤害、绑架罪等罪名,其中涉嫌“职业医闹”的6件19人,占50%和47.5%。在数年来办理的案件中,市检察院发现,“职业医闹”案件数已占穗“医闹”案一半,而一些外来工甚至将“医闹”作为解决医患纠纷的主要途径。
据悉,“职业医闹”多为社会闲散人员,常在医院急诊科、ICU、太平间等地方游荡寻找“业务”,一旦打听到患者与院方发生纠纷即游说患者聘请他们向医院索赔,并提出赔偿分配要求。同时,这些“职业医闹”利用患者家属迫切索赔的心情,抱着“大闹大解决、小闹小解决、不闹不解决”的心理,策划、组织患方在医院烧纸钱、停尸、设灵堂、挂横幅,或者威胁、围堵、殴打医方人员。
3 医护人员深受医闹之苦
某医院办公室副主任透露,他曾在医院门口无意捡到了医闹团队的“工作手册”,上面用密密麻麻的小字写着他们的多种策略:跑到诊室里脱袜子扒鞋、大哭大闹,在医院门口拉横幅、摆花圈、拿灭火器乱喷……“那么细致的‘工作手册’,我们却不知道怎么应对。”该主任苦笑道,“问题在于,他不动手,你就不能动手;他动手了,你也得先取证。我们很不利。”
在乡村基层医疗机构,医护人员受到“医闹”的威胁更甚。“乡村医生在执业诊疗中风险大,困难重重,难以生存!”广东和谐医患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以下简称“广东医调委”)曾收到一封乡村医生的来信。该乡村医生称,自己是一名乡村医生,在整个医疗网点系统中处于最底层。而农村的“医闹”对比城市有过之而无不及,“目的就是索钱”。该医生说,一般一个村有一个卫生站,一般有1到2人,而一旦发生“医闹”,乡村“黑老大”纠集数十、上百人用暴力手段威胁乡医及家属的人身安全,逼其“私了”。而一旦私了,乡医往往就是倾家荡产。
4 应严厉打击“职业医闹”
调查还指出,46%的受访者认为解决“医闹”问题的关键在于“建立并健全相关法律法规”,其他建议包括“均衡医疗资源(30.2%)”、“新闻媒体要据实报道(12.7%)”、“增加群众对医疗知识了解(11.1%)”等。至于“医闹”是否应该受到治安处罚,甚至被追究刑责,支持(49.9%)与反对(50.1%)的比例较平均。
今年4月24日,最高人民法院、国家卫计委等五部门联合发布了《关于依法惩处涉医违法犯罪维护正常医疗秩序的意见》,明确对六类涉医违法犯罪行为依法惩处。这一意见对严重的涉医犯罪有了明确界定,有利于打击扰乱医院正常工作秩序、伤害医院工作人员的医闹行为。
广东医调委主任王辉呼吁全社会支持保险机制,建立医疗风险分担制度。期望政府加大力度引导保险业担负起解决医患纠纷的社会责任,发挥保险在社会管理的杠杆作用,更有利于化解医患矛盾。
广州市检察院也提出建议,包括:建立医疗服务公开透明机制,医院要完善全程规范化服务体系,对患者及家属公开诊疗内容、方案和住院病历,使医疗处置透明化,确保患者知情权;拓宽医疗纠纷救济途径,设立由医学、法律等专家组成的第三方行政调解机构,探索建立与相关部门的信息通报、医疗纠纷诉前、诉中双向委托调解等机制,确保医患双方在场方可封存病历,并对医患纠纷进行统一调处;完善医疗机构纠纷处置应急机制,医院应制定医患纠纷防范应急处置预案,加强医务人员对医患纠纷的应对教育,引导患方通过正常途径解决诉求;严厉打击“职业医闹”和暴力伤医行为,保障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合法权益。
成功经验
广东省医调委调解成功率85.6%
目前,广东省医调委是解决广东医患纠纷化解的主要渠道,其调解的医患纠纷占了整个广东所有医患调解案件的九成。2014年1-5月份,全省通过医患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解决的案件1600多件(含政府设立的医调委),其中,广东医调委解决1400多件,占全省通过人民调解医患纠纷案件的90%。据统计,自2010年10月成立以来,广东医调委累计接到医患纠纷案件4761件,患方索赔涉及金额累计约15亿元。其中,符合立案受理条件共3811件,已结案2866件,结案赔偿金额累计约1.25亿元,调解成功率达85.6%。
从本质上来说,广东医调委是一个民间组织,调解员是具有医学或法律背景的热心离退休人士。此外,医调委拥有一支由500名医学专家以及50名法律专家共同组成的专家库,为医疗纠纷提供评鉴。
医调委力求成为患方和医方的缓冲带,一方面,他们向患方提供医疗纠纷医学专家和法律顾问团队援助,使患方在信息、知识和纠纷处理技巧上与医方对等,化解患方的敌意心态,给医疗纠纷处理铺平道路;另一方面,也为医疗机构提供专业的医疗纠纷调解援助队伍,将医院从繁琐的纠纷处理事务当中解脱出来。
广东医调委负责人说,他们在摸索一种新的医患纠纷处理途径,试图建立一套新的“游戏规则”。据了解,广东医调委的专家是以个人名义应邀的医生、法官、律师,参与评鉴会时会采取相应的回避制度,例如由部队医院的医生评审地方的案件,由省级医院的医生评审市级的案件。整个专家评鉴会由医调委的第三方人民调解员主持,根据专家的评审意见,与医患双方进行协商,协商一致后,由保险公司进行全额赔付。
目前,全省已有13个地级市设立了医调委,广东医调委已肩负起2303家(营利性与非营利性)医疗机构的医疗纠纷案件调处任务。
(责任编辑:秦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