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4日上午8时30分,河北廊坊中院在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法院审判庭开庭审理国家发改委原副主任、国家能源局原局长刘铁男涉嫌受贿案。图为庭审现场。
据河北省廊坊市中级人民法院官方微博消息,国家发改委原副主任、国家能源局原局长刘铁男涉嫌受贿犯罪一案24日在河北省廊坊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审理。下午15时42分,审判长宣布休庭,此案择期宣判。
据廊坊中院微博公布的起诉书显示,被告人刘铁男被控于2002年至2012年,利用其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单独或与其子刘德成共同非法收受财物共计价值人民币3558.3592万元。
据起诉书显示,不同的行贿人曾给刘铁男之子刘德成购买天籁轿车,价值千万的股份,挂名领取百万薪金,保时捷轿车及北京市御汤山别墅,刘铁男均知情;行贿人还为刘铁男装修北京木樨地公寓3号楼3单元1201室住房一套并购买家具,花费百万。
14时05分,法庭对本案案发情况、涉案款物扣押冻结情况等进行调查。被告人刘铁男没有陈述意见。公诉人、辩护人未讯问、发问,被告人公诉人分四组向法庭出示证据。
被告人刘铁男提出,在纪委立案审查的时候,为了戴罪立功,我根据自己的研究成果,写了就如何反腐的建议的材料,主要内容是结合我的亲身体会,提出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审批权应当大量下放到市场,从源头上解决政府不该管的一些事,包括给企业家自我调控的控制权、形成一个系列化的不是单独的下放而是要完善制度,来防止以权谋私。
公诉人认为,根据相关的司法解释的规定,立功有五种表现情形,刘铁男所说材料内容不符合司法解释所规定的前四种行为,是否符合第五种情形,请法庭依据材料内容决定刘铁男是否构成立功。
审判长表示合议时予以充分考虑。被告人刘铁男到案后主动交代办案机关尚未掌握的折合人民币1875万元的犯罪受贿事实,并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认罪态度较好。被告人及家属积极配合追缴赃款3420余万元。
(责任编辑:袁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