垃圾收费难,政府转外包
牛马司镇政府副镇长刘东平说,打人的郭文祥等人不是镇政府的,而是社会上的人,“是承包牛马司镇垃圾收费和清运的几个人。”
刘桥村村民认为,正是因为牛马司镇政府将垃圾清运等环节承包给私人,导致承包人乱倒垃圾,“这种违反环保法的行为,牛马司镇政府像不懂似的”。
面对日益增加的垃圾产量,牛马司镇政府主管城建的副镇长刘东平感觉有苦难言。
牛马司镇目前常住人口超过1万人,按照人均每日产出0.6公斤垃圾计算,每天整个镇区产生垃圾6吨左右。
这些垃圾堆放到哪里去,曾让镇政府伤透了脑筋。几年前,镇政府决定,将该镇废弃的光华茶场作为镇公共用地——专门用于堆放垃圾。
堆放垃圾的地方解决了,新的问题却接踵而至:垃圾清运和处理费在哪里?
牛马司镇政府请了6位环卫工,从早上6点到晚上6点不间断清扫,每人每月工资1600元。
我国对生活垃圾处理收费的原则是“谁产生、谁付费”,其中一种方式是跟自来水费捆绑收缴。
“这种收缴办法在乡镇这样的小地方不可取,一方面收缴的费用少,而清运成本高,收取和支出两者差距会很大;另一方面,居民自打井汲水,无法收缴。”当地居民说。
牛马司镇6位环卫工工资,全年需要11.52万元,这些开支依靠的是镇财政和从县建设局争取来的资金开支。
但垃圾清运和处理费难似乎成为一道无解的题。牛马司镇政府决定,将这个环节的事“交给社会机构完成”。
牛马司镇政府跟郭文祥等人达成“委托收费和垃圾清运处理”协议,郭文祥等人和镇政府的权责分别为:
郭文祥等人负责向镇区居民收取垃圾处理费,每年向镇政府上缴2.18万元,收费不足由郭文祥贴付;自购运输车辆完成垃圾清运出镇区的任务;
镇政府聘请6名环卫清扫工完成街道清扫工作,工资由镇财政负责;每月向郭文祥等人支付1800元的油费补贴,不再负责支付垃圾处理费。
在上述协议中可以看到,牛马司镇政府从郭文祥等人手中收缴到的2.18万元,最终油费补贴全年支付给郭文祥等人2.16万元。
乡镇垃圾处理困局待解
收益与支出产生如此大的差距,为何牛马司镇还要将收费和垃圾清运处理环节承包出去?
在主管城建的副镇长刘东平看来,收费和垃圾清运处理承包给郭文祥后,即使镇财政每年要额外支付11万多的环卫工工资,也比镇政府全程包揽划算。
就在蒋松云家被砸、蒋妻赵秀莲被打的第二天,邵东县委县政府做出决定:即日起,牛马司镇垃圾不得再倾倒到光华茶场,全部垃圾进邵东垃圾填埋场。
按照规定,垃圾进邵东县垃圾填埋场处理,处理费每吨93.8元。镇区上万人口的牛马司镇,日均垃圾产出按5吨计算,一年的量即为1825吨,全年仅此一项支出高达17万多元。
另外,购置一台20万元的垃圾运输车,最多只有6年寿命,年均损耗3.3万元;油耗每日150元,全年5.4万多元;6位环卫工工资至少11万多元。
“全年仅镇区1万多人口的垃圾清扫、清运兼处理费,上述各项开支接近40万元。”刘东平说。
这种“负债处理垃圾”的现象,在邵阳市,不仅仅在牛马司镇发生。
邵阳市另一个有5000居民的小镇,日均垃圾产量约3吨,即使垃圾填埋场不收垃圾处理费,每年的支出也要21万元,而镇区向商铺收取到的垃圾处理费仅7万元,镇财政因此一项就差额14万元。
潇湘晨报记者从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了解到,县城及县城以上的城市,垃圾处理收费制度已相对完善,但对乡镇一级的小镇垃圾处理收费,至今无完整规定和表述。
刘东平说,牛马司镇垃圾处理承包期间,环卫工工资资金缺口11万多元,2013年向县建设局争取到10万元资金支持;今年只争取到5万元,剩下的资金缺口,打算向县财政局争取。
不过,蒋松云更关心的是:如何弄到一笔钱,将悬在刘桥村头顶的“毒瘤”搬进百米外的垃圾填埋场。
“征收方式、收缴率和收费成本最难解”
关于环境污染治理,“谁产生,谁负责”及“排污者付费”的理念及原则,已得到了世界各国及公众的普遍认同。在我国,征收垃圾处理费也是具有法理依据的。
但是,具体落实到垃圾处理费征收的过程就比较复杂了。征收生活垃圾处理费必须涉及收费标准、征收方式、收缴率及收费成本、资金使用及监管等各方面问题。其中最难解决的就是征收方式、收缴率及收费成本。
由于垃圾产生源涉及各行各业、千家万户,垃圾形态、性状复杂,无法采用传统方式计量,因此如何科学合理测算垃圾量及应缴费用一直是一个问题。数以百计市县的实践表明,不从根本上解决“收缴率低”、“收费成本高”这两个长期存在的难题,是无法实现垃圾处理费征收的目标的。
广东省中山市自2005年起,采用“水消费系数法”随水征收生活垃圾处理费,从根本上解决了收缴率低和收费成本高的问题,该收费系统已稳定运行九年多。此后,深圳、惠州、海口、来宾、长沙等城市也借鉴中山市经验,采用“水消费系数法”随水征收垃圾处理费,同样效果显著。
——华中科技大学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教授陈海滨
(责任编辑:石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