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4日晚8:10左右,石门县第一中学高三565班学生唐某某从一中C栋教学楼四楼坠落到一楼,经抢救无效死亡。事情发生后,石门公安部门初查排除刑事案件的可能。
事件发生前第一节晚自习生物课考试时,高三565班班主任老师在视频监控器里观察到唐某某拿出手机在作弊,于是走到教室让唐某某把手机上交给他,但还是让她继续考试。其后,班主任老师通知唐某某的姑姑和父亲赶到学校,在三楼年级办公室对唐进行了思想教育,大家都轻声细语,没有进行任何语言上的责骂和身体上的体罚。期间,唐父追问唐,“家里没给你买手机,你哪来的手机”,唐回答说是同学借的,又问是哪个同学的,唐没有回答。见状,唐父说,“不说算了,回去,不耽误老师的时间了。”突然,唐某某冲出办公室,班主任老师、唐姑姑赶紧往楼下去追,追到教学楼一楼,没有发现人。这时,唐某某从四楼半的楼梯坠了下来,经抢救无效死亡。
事故发生后,石门一中迅速报120和市县有关部门,县委、县政府分管领导、教育局主要领导立即赶到现场部署善后工作。该校成立了事件处置领导小组,积极做好家长的安抚工作。学校同时召开了各班主任和心理辅导老师工作会议,布置对学生进行心理疏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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