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广西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上获悉,广西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的路线图和时间表已明确,从2014年开始,计划用4年时间实现不动产统一登记正常有效运行。
会议介绍,2014年广西基本完成自治区、市、县三级不动产统一登记职责整合;2015年健全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配套制度并开始平稳有序实施;2016年形成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体系;到2017年,广西将以不动产登记信息基础平台为基础,建立不动产登记信息公开查询系统。
自今年3月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启动以来,广西建立了由9部门组成的联席会议制度,成立了不动产登记局。今年8月,广西国土资源厅已对全区各类不动产机构工作开展情况和不动产登记信息化现状进行了调查摸底并上报国家。
据介绍,在不动产统一登记机构尚未建立、职责和资料整合尚未完成的过渡期,各部门的登记办证工作正常开展,各有关部门应配合做好工作衔接。已经发放到群众手中的各类不动产权证书将继续有效,不动产统一登记权利证书投入使用后,为了减少群众负担,不强制更换新的证书,而是通过产权变更登记逐步替换。
(责任编辑:宋雅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