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出于规避限购、避税、为“小产权房”批上合法外衣等各种动机,通过虚假诉讼手段达到房产过户非法目的的案例,在各地时有发生。深圳检察机关在查办此类案件中,发现部分案件背后竟存在着一条惊人的黑色利益链条,而律师、房产中介、产权登记人员、法官等竟勾结其中。
记者从深圳市人民检察院获悉,2014年4月,深圳市房地产权登记中心工作人员任某、李某、房产中介人员周某被龙岗区人民检察院立案查处后,9月,律师于某也被龙岗区人民检察院立案查处,近日市检察院已对于某决定逮捕。而案中涉及的梅州市平远县法院两名工作人员,也已被当地检察机关立案查处。
利用虚假诉讼通过法院“调解”实现房产过户
据悉:2012年7月,房产中介人员周某找到在深圳市房地产权登记中心工作的任某,让其帮忙将一不符合法定转让条件的厂房从股份公司名下过户到尤某个人的名下。根据相关规定,该厂房的过户应当通过挂牌拍卖或者法院诉讼执行拍卖的方式实现,但因通过挂牌拍卖方式或者在法院诉讼执行拍卖进行房产过户,均无法确保该厂房能够过户到尤某名下,所以周某找到原深圳市登记产权中心的工作人员任某,让其想想办法利用虚假诉讼以“调解”的方式达到强制过户的目的。
不久后,房产中介人员周某又找到任某,让任某再次通过虚假诉讼的方式,将另一不符合法定转让条件的厂房从股份公司名下过户到吴姓四兄弟名下。
而双方商定的好处费更是惊人:两单房产过户,房产登记人员任某即收取房产中介周某好处费150万人民币,而周某通过其老板钟某(也已被检察机关立案查处)向业主尤某及吴姓四兄弟共索取了260万人民币!
(责任编辑:杨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