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试行)》及中央、福建省委关于巡视工作的部署要求,经福建省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同意,从10月上旬开始,福建省委巡视组对漳州、泉州、三明、南平、宁德等5个设区市开展巡视,巡视时间两个月左右。10月9日,省委各巡视组已全部进驻巡视。
根据中央、省委关于巡视工作的要求和巡视工作职责,省委巡视组主要受理反映被巡视地区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和下一级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党风廉政建设、作风建设、执行政治纪律和选拔任用干部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其他不属于巡视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按规定由有关部门和被巡视地区处理。
(责任编辑:杨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