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气象灾害预警信号规定征意见:暴雨红色预警停工

2014年10月11日 09:58   来源:深圳特区报   卞德龙

  原文标题:灰霾橙色预警时中小学停止户外活动

  深圳特区报讯(记者卞德龙)日前,《深圳市气象灾害预警信号发布规定(修订稿)》公开征求意见,此稿细化了灰霾三级预警,规定灰霾橙色预警时,中小学、幼儿园停止户外活动,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性污染减排措施。台风黄色预警及暴雨红色预警时,用人单位应允许员工迟到、早退甚至停工。

  市法制办官方网站8日全文公布了《深圳市气象灾害预警信号发布规定(修订稿)》(以下简称《规定》)。《规定》涵盖台风、暴雨、高温、寒冷、大雾、灰霾、大风、冰雹、雷电、干旱、火险、地质灾害等12类气象灾害和衍生灾害,其中地质灾害为新增内容。按照严重性和紧急程度,预警信号总体上分为四级,分别代表一般、较重、严重和特别严重的气象灾害,依次用蓝色、黄色、橙色和红色标识。

  《规定》的主要修订之一,是对灰霾预警信号进行细化,分为黄色、橙色和红色三级。例如,当灰霾橙色预警信号发出时,中小学、幼儿园应停止户外活动,有关职能部门采取相关强制性污染减排措施。

  此外,《规定》明确,台风黄色预警信号、暴雨红色预警信号挂出后,托儿所、幼儿园和中、小学停课,学校和托幼机构应指派专人负责保护到校的学生和入园(托)的儿童。同时,对于上班族而言,《规定》要求,除必需岗位的工作人员外,用人单位应当视情况允许员工推迟上班、提前下班或者停工。

  《规定》要求,电视台、广播电台、12121气象专线等媒体应当在收到市气象局直接提供的预警信号后15分钟内向公众传播。电视台、广播电台应按照有关规定的频次传播最新预警信息。

  据悉,《规定》公开征求意见将于10月31日截止,市民可将建议发送至pengj@fzb.sz.gov.cn。

(责任编辑:杨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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