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委通报巡视整改情况:处分厅级干部18人

2014年10月14日 21:28   来源:中国新闻网   

  据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消息,河南省委近日公布《中共河南省委关于巡视整改情况的通报》。根据通报,中央巡视组进驻河南以来,河南省纪委共新立厅级干部案件34件,处分厅级干部18人,其中给予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11人。

  根据中央统一部署,2014年3月28日至5月27日,中央第八巡视组对河南省进行了巡视。7月7日,中央巡视组向河南省委反馈了巡视意见。关于中央巡视组反馈的有关具体问题,《通报》称:

  (一)党风廉政方面

  1.关于省委主动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不够到位问题。巡视整改期间,省委常委会两次研究反腐倡廉工作。研究制定《中共河南省委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意见(试行)》,明确党委负有20个方面主体责任,纪委负有6个方面监督责任,并建立9项保障制度。建立省委常委会定期研究巡视工作制度、省委及时听取每批次巡视工作汇报制度,对重大问题随时听取汇报,专题研究。出台《河南省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3-2017年实施办法》和《分工方案》,把惩治和预防腐败工作与全省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制定《省委反腐败协调小组工作规则》,完善工作机制,提升整体合力。开展查办腐败案件体制机制改革试点3个月来,7个试点单位纪委(纪检组)共新立案件93件,处分县处级干部54人,查办案件力度与去年同期相比有较大幅度提升。

  2.关于一些地方和省直机关党组织主要负责同志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的意识不够强,平时对干部提醒教育少,监督约束少,回避矛盾多;有的主要领导片面强调抓发展、抓业务,对党建工作不够重视问题。各地各部门党委(党组)认真研究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工作,制定落实“两个责任”的实施意见。党委(党组)主要负责同志就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进行自我检查,完善了廉政谈话、廉政约谈、廉政点评等制度。组织开展市县党委和省直单位党组(党委)主要负责人向省纪委全委会述职述廉工作,强化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开展“两个责任”巡回宣讲,分别召集18个省辖市、10个省直管县(市)、50个省直部门、33个省管企业、39所省管高校398名党委(党组)书记、纪委书记(纪检组长),由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宣讲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

  3.关于省纪委对一些省管地方、部门和企事业单位一把手监督不够,有的省直单位党员领导干部同违纪违法行为斗争不够坚决,对基层干部腐败问题查处不力;一些案件发生或问题暴露后,对应负领导责任的领导缺少责任追究问题。正在研究制定《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纪委监督责任的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办法》,确保履行“两个责任”有目标、可操作、易检查、好追究。抓好《关于加强县(市、区)党政正职队伍建设的意见》《关于加强高等院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关于进一步改进和加强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反腐倡廉建设的若干意见》等文件落实,强化对一把手的监督。3月份以来,对近3年群众反映强烈的基层侵害群众利益信访举报突出问题和“四风”问题大排查,查处违纪违法人员2324人,其中县处级干部9人,乡村干部1242人。集中清理了低保中的“关系保”“人情保”;查处乡、村两级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套取资金案件(涉案金额7700多万元),责任追究251人。把治弱与治乱、治穷结合起来,全省集中整顿了5055个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筛选一批查结还没处理、影响恶劣的领导干部严重违纪违法案件,实行一案双查,对应负领导责任的实施责任追究。

  4.关于省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听取巡视情况汇报不够及时,成果运用不到位问题。省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先后2次听取巡视工作情况汇报,印发《省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工作规则》,出台《省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建立巡视工作若干制度机制的意见》,建立巡视与案件查办工作无缝对接机制,规范巡视组进驻前信息收集和巡视后问题线索移交等工作机制。配齐配强巡视队伍,新增设3个巡视组,巡视组总数增至10个。加大巡视力度,每年安排3轮常规巡视和至少5个批次的专项巡视。今年以来,已巡视4个省辖市及所属23个县(市、区)和10个省直单位,完成了对2市1县的巡视回访任务。巡视和回访期间共受理有效信访件8075件,向省纪委、省委组织部和被巡视地区、单位移交问题线索2434件,其中党政纪处分378人。

  5.关于一些领导干部官商勾结,权钱交易,插手土地转让、工程招投标等收受贿赂问题比较严重;党的十八大后,少数省管干部仍然顶风作案、以权敛财不收手问题。认真办理中央巡视组交办的21件此类问题线索,组织力量快速查结,快速移送,快速起诉,快速审判。研究制定《河南省领导干部廉政档案管理暂行办法》。下发《关于进一步规范招投标活动若干问题的通知》,加强对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和公共资源交易场所的行政监察。选取100起窝案、串案或行业性腐败案件,深入分析征地拆迁、水利交通、司法行政、选人用人等领域体制机制方面存在的问题,在此基础上研究制定《关于规范党政机关主要领导干部权力行使的暂行办法》。

  6.关于市县主要负责人亲属子女经商办企业问题。在全省开展领导干部亲属违规经商办企业问题专项治理。组织开展自查自纠,要求各级领导干部如实填写《领导干部亲属从业情况登记表》。公布举报电话信箱,接受群众举报监督。专项治理期间,全省共受理科级以上干部涉嫌违规经商办企业线索148起,其中厅级干部17人,已立案查处3人,查实7人并纠正;处级干部35人,已查实10人(移送司法机关2人,党政纪处分1人,组织处理1人,正在处理6人);科级干部96人,已查实44人(党政纪处分2人,组织处理39人,正在处理3人)。

  7.关于传统节日收送红包礼金的情况依然存在问题。在全省开展领导干部收送红包礼金问题专项治理。公布廉政账户和举报方式,开展自查自纠,要求各级领导干部对收受的红包礼金等清退,并填写《个人承诺书》。下发《关于严禁使用公款赠送红包礼金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堵塞公款私送漏洞。巡视整改以来,有3190名领导干部自查出存在收送红包礼金问题,并主动上交退还。今年前8个月,全省共查处收受节礼问题29起,处理31人,其中给予党纪政纪处分30人。省纪委通报了16起收受红包礼金典型案例。

  8.关于组织人事领域腐败案件增多问题。抓好《党政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的学习贯彻,举办省委中心组专题学习报告会,在省委党校、焦裕禄干部学院、红旗渠干部学院分别举办市厅级干部培训班、县(市、区)委书记培训班、组织人事干部示范班,专题学习条例内容。强化警示教育,召开全省组织人事部门深化整改、加强自身建设座谈会,由省纪委负责同志宣讲“两个责任”,并通报10起买官卖官典型案件;编发《组织人事系统腐败案例汇编》5000余册。强化制度建设,制定《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组工干部队伍建设的若干意见》,建立组织部长向上一级组织部门年度报告工作制度、组织部长履行选人用人职责离任检查制度等。强化管理监督,严把组工干部入口,选优配强组织部长,加大组织部长交流轮岗力度。

(责任编辑:袁霓)

精彩图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