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食品和食品相关产品不合格产品检出率2.5%

2014年10月16日 11:15   来源:中国质量报    傅江平

  本报讯 (韦何静 记者傅江平)近日,深圳市食品药品监管局组织对深圳食品生产、流通及餐饮环节的食品和食品相关产品开展了抽样检验。

  本次抽检3个环节经营主体862家,抽检各类食品和食品相关产品3941批次,其中不合格样品100批次,不合格产品检出率为2.5%。未发现致病菌及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等重大食品安全问题。

  据介绍,本次抽检覆盖了肉与肉制品、食用油、大米、乳与乳制品、面及面制品、调味品、饮用水及饮料等重点食品,并重点对商场超市、农批市场、食品批发单位、学校和托幼机构食堂、中央厨房、连锁餐饮、集中用餐配送、工厂食堂等食品供应主渠道进行抽检。

  据悉,本次抽检的检验项目合计达52262项次(约13.3项/批次样品),共发现不合格项目195项次,不合格项目发现率为0.37%,未发现致病菌及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等重大食品安全问题,抽检发现的不合格项目主要为微生物、食品添加剂、食品污染物、重金属及其它理化指标。

  本次抽检主要发现的问题是产品微生物指标超标,说明有的生产经营企业生产经营过程中存在卫生条件控制不严、贮存不当等问题。经检查,部分水果制品、调味品以及粮食加工品食品添加剂超标也依然存在,说明有的生产企业存在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行为或原料本身存在问题;还有就是个别产品酸价、过氧化值不合格,说明产品生产经营过程可能存在原料把关不严、过程监控不足、贮存条件不当等问题。另外,还检出4批次白酒产品邻苯二甲酸酯类不合格,主要是由于生产设备或包装材料塑化剂迁移导致。

  对本次抽检不合格的产品,该局已及时控制,防止不合格产品进一步流入市场,并监督经营单位依法做好索证索票工作。该局提醒,如发现仍有同一生产日期的同批次不合格产品在售的,经营者应主动下架,消费者可向该局反映,该局有关负责人将及时处理。同时,该局也提醒各餐饮单位尽可能采购预包装食品原料并做好索票索证管理,相关食品生产经营者要加强食品添加剂管理,严格按标准规定使用食品添加剂。

(责任编辑:宋雅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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