龚某为了30元酬金,帮人伪造“中共**省委办公厅”印章。昨从江汉区法院获悉,龚某获刑一年,买公章的朱某获刑6个月缓刑一年。
龚某是蕲春县人,小学文化,4年前曾经因为伪造国家机关印章罪被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去年圣诞节当天,龚某受朱某的委托,以30元的价格伪造“中共**省委办公厅”印章一枚。警方根据线索,于当天在江汉区一大楼里将龚某抓获,当场从他的包内收缴“中共**省委办公厅”印章一枚。次日,朱某被抓获。
近日,江汉区法院以犯伪造、买卖国家机关印章罪,一审判处龚某有期徒刑一年;朱某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 (记者高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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