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警方20日通报称,贵州省公安厅于日前正式出台《群众举报违法犯罪奖励办法》,充分调动民众参与维护社会治安的积极性,进一步严厉打击包括恐怖主义、危害国家安全等各类违法犯罪活动,特别重奖举报恐怖活动犯罪案件及举报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案件。
据了解,贵州省公安厅厅设立了举报中心,向社会发布需要提供线索或证据的案件基本情况及对应的奖励金额,受理违法犯罪举报,并对举报内容进行登记、转递、督办、回告、统计等,对举报线索级别提出审核建议。
警方表示,举报人可以采用实名或匿名方式通过电话、电子邮件、信函、当面4种途径进行举报。举报中心受理的举报,按照“归口办理、分级查证”原则及时转递相关公安机关查证,同时建立举报材料保密管理制度,对举报人的身份、工作单位、住址、联系方式、密码等情况严格保密,保障举报人的安全。
在本次出台的《群众举报违法犯罪奖励办法》中,其奖励金额为50万元人民币,远超举报经济犯罪案件、刑事案件、毒品犯罪案件的奖励金额。
作者:张伟
(责任编辑:袁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