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重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4年10月24日 15:37   来源:西藏新闻网   

  10月22日,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体制改革工作基本完成。

  该局已由自治区卫生厅管理的副厅级机构调整为由自治区政府直属的正厅级机构,这个机构将对生产、流通、消费环节的食品安全和药品安全进行统一监管。

  西藏重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整合5个部门职责,统一监管食品药品生产、流通、消费等环节

  多部门管不住一个西红柿,今后,这样的现象有望消失。10月22日,拉萨市城关区当热路6号,新组建的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召开第一次全体干部职工大会,标志着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体制改革工作基本完成。记者注意到,新的“西藏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牌子已悄然挂在了门口,同时,加挂了“西藏自治区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的牌子,没有举行任何仪式。

  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已由自治区卫生厅管理的副厅级机构调整为由自治区政府直属的正厅级机构,这个机构将对生产、流通、消费环节的食品安全和药品安全进行统一监管。老百姓再遇到食品药品方面的烦心事,可以直接找食药部门。

  食品安全监管

  统一由食药部门负责

  很多人喜欢吃牛肉,如果安全出了问题该找谁?按照以往的食品监管制度,在生产环节要找质监部门,流通环节则归工商部门管,要是消费者在餐馆吃到问题牛肉,需要到食药监部门反映……今后,无论是生产、流通还是消费环节,都将由食药部门负责。

  按照自治区政府办公厅印发《西藏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即“三定”方案),整合自治区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区质量技术监督局、区工商行政管理局、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等食品监管职能,对生产、流通、消费环节的食品安全和药品安全实施统一监管。

  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新组建的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除了划入卫生、质监、工商、商务等有关部门的职责外,还整合了原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以及相关部门所属食品安全检验检测职能和机构,形成统一的食品安全检验检测技术支撑体系,并整合这些部门食品药品监管、执法力量,优化资源配置,完善行政执法体制与机制,形成权责一致、运转高效、整体联动的食品药品监管、执法体系。

  下放部分职责

  承接取消部分职责

  根据“三定”方案,自治区食药监局取消了部分职责,将药品生产行政许可与药品生产管理规范认证两项行政许可逐步整合为一项行政许可;将药品经营行政许可与药品经营管理规范认证两项行政许可逐步整合为一项行政许可,并将化妆品生产行政许可与化妆品卫生行政许可两项行政许可整合为一项行政许可,以及国务院和自治区政府决定取消的其他职责。

  “自治区食药监局还将药品零售企业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职责下放地(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将第二、三类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职责下放地(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该负责人介绍。

  此外,“三定”方案还承接了部分职责,如药品和医疗器械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职责、药品再注册以及不改变药品内在质量的补充申请行政许可职责、国产第三类医疗器械不改变产品内在质量的变更申请行政许可职责、药品委托生产行政许可职责、进口非特殊用途化妆品行政许可职责以及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需要下放到省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的其他职责。“三定”方案还明确了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与农牧、卫生计生、质监、工商等部门的职责分工。

  根据“三定”方案

  现设有10个内设机构

  据了解,根据“三定”方案,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现设有10个内设机构,分别是:办公室(规划财务处)、综合协调处(政策法规处)、食品生产监管处、食品流通监管处、餐饮食品监管处、药品化妆品注册管理处(中药藏药监管处)、药品化妆品监管处、医疗器械监管处(医疗器械注册处)、应急管理处、政工人事处(机关党委)。

  “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重组后,将充分发挥市场机制、社会监督和行业自律作用,建立让生产经营者成为食品药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的有效机制;加强食品安全制度建设和综合协调,完善药品标准体系、质量管理规范,优化药品注册和有关行政许可管理流程,健全食品药品风险预警机制和对地(市)、县(市、区)的监督检查机构、构建防范区域性、系统性食品药品安全风险的机制。”该负责人表示,自治区食药局还将推进食品药品检验检测机构整合,公平对待社会力量,提高检验检测服务,完善技术支撑保障体系。此外,还将进一步规范食品药品行政执法行为,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有效衔接的机制,推动加大对食品药品安全违法行为犯罪行为的依法惩处力度。

  据了解,目前各地市的食药部门重组工作正在有序开展。(刘庆顺)

(责任编辑:袁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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