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村(居)“两委”换届工作主要政策解析

2014年10月24日 15:44   来源:西藏新闻网   

  这次村(居)“两委”换届工作,中央和区党委重视程度之高,在西藏村(居)“两委”换届史上绝无仅有。习近平总书记作出重要批示提出要求,中组部、民政部专门召开座谈会进行专题部署,陈全国书记先后4次作出重要批示、指示,吴英杰常务副书记代表区党委作了重要讲话,明确换届工作政策原则,梁田庚常委对换届工作作出具体部署,区党委成立了高规格的换届工作领导领导小组和指导检查组。这都充分说明,村(居)“两委”换届工作对强基固本、巩固党在西藏执政基础非常重要,我们一定要高度重视,切实领会和把握好换届工作精神,全力以赴抓好落实。下面,我就这次村(居)“两委”换届的有关政策要求,作一简要说明,与大家共同学习。

  一、中央和区党委关于村“两委”换届工作的主要精神

  (一)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批示精神。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对加强党的建设特别是基层党建工作,发表了一系列重要讲话,其中有很多是关于“三农”工作和农村基层组织建设的新观点新论断新要求。6月19日,总书记又批示,“村干部违法违纪问题带有一定普遍性,既影响党的政策措施在基层贯彻落实的成效,损害党和政府形象,又侵犯群众切身利益,广大群众对此反映强烈。要从巩固党的执政基础的高度出发,坚持问题导向,进一步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完善各项村级民主管理制度,特别是选好、用好、管好村两委带头人,加大严肃查处不正之风和违法违纪行为的工作力度,为农村改革发展稳定提供有力保障”。总书记的重要批示,充分体现了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精神,充分表明了中央持之以恒抓基层打基础的坚定决心,贯彻了强烈的问题导向,指出了农村基层组织和基层干部存在的突出问题,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对我区做好村(居)“两委”换届工作、选好配强村(居)“两委”班子特别是配强“两委”带头人具有重要指导意义。

  (二)全国部分省(区)村“两委”换届工作座谈会精神。近日,中组部、民政部在湖北武汉召开了全国部分省(区)村“两委”换届工作座谈会。会议进一步落实中央领导同志指示要求,对村“两委”换届工作进行研究部署。会议精神主要体现在中组部副部长陈向群同志的讲话中。陈向群同志强调,要把村“两委”换届作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的头等大事来抓,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和具体指导。一要从更高层面认识村“两委”换届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新挑战,切实摆上更加重要的位置。二要以更严要求抓好村“两委”换届工作,切实把加强党的领导、充分发扬民主、严格依法办事贯穿全部过程。三要以更宽视野选优配强村“两委”班子特别是带头人,集中调整优化村干部队伍结构。四要下更大气力排查解决可能出现的问题和矛盾,切实维护换届秩序和农村稳定。五要以更实作风抓好组织实施,确保换届工作健康有序顺利完成。陈向群同志指出,抓好村“两委”换届工作、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任务艰巨、意义重大、影响深远。各地要按照中央领导同志指示和批示要求,扎实抓好各项工作,确保村“两委”换届顺利完成,不断提升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工作整体水平。

  (三)陈全国书记关于对全区村(居)“两委”换届工作的重要批示精神。区党委历来高度重视农牧区基层党组织建设,特别是自治区第八次党代会以来,以陈全国书记为班长的区党委,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党的建设特别是基层党建工作、关于“三农”工作和农村基层组织建设的一系列重要讲话、批示指示精神,坚持重心下沉、编制下沉、干部下沉、投入下沉,多管齐下加强农牧区基层党组织建设,取得了很好成效。按照中央召开的部分省区村“两委”换届工作座谈会精神,区党委坚持把村(居)“两委”换届作为今年的大事来谋划和推进,陈全国书记先后4次作出批示、指示,对全区村(居)“两委”换届工作提出明确要求。特别是7月1日,陈全国书记从认识重大意义、把握特殊区情、加强党的领导、精心组织选举、确保换届质量、坚持统筹兼顾六个方面,阐明了换届工作的基本原则、基本要求和基本方法,强调了各级党委、政府的政治责任。陈全国书记的这些重要批示、指示主要体现了两层内涵:一是要求把坚持党的领导贯穿换届工作全过程,始终把建强基层组织摆在突出位置、紧紧抓在手中,切实加强党的领导,把党要管党、从严治党落实到西藏农牧区基层组织建设中去,牢牢把握村(居)“两委”换届工作的领导权和主导权,抢抓机遇,进一步建强村级“两委”班子,把根基打牢;二是强调要实行等额选举、加强统筹兼顾、严把选人标准、严明各级责任、强化激励保障、坚持时间服从质量、完善基层民主管理制度。这些要求为我们做好村(居)“两委”换届工作指明了方向,提供了基本遵循。希望大家一定要认真领会好,切实把握精神实质,在工作实践中全面贯彻落实。

  二、区党委关于村(居)“两委”换届工作的主要政策要求

  这次村(居)“两委”换届工作,提出了许多有别于上届换届的政策、原则和要求,主要体现在吴英杰常务副书记和梁田庚常委的重要讲话中,归纳起来主要有以下几点。

  1、坚持党的领导。区党委要求,各级党委自觉把发挥党组织政治优势和把关作用,贯穿到设立村(居)“两委”换届组织机构、开展相关人员培训、组建村(居)民选举委员会、动员选民登记、组织大会选举等全过程,体现到选准人、用对人、管好人的每个环节,牢牢掌握换届工作的领导权和主动权。

  这条原则,包含了五层含义。第一层,区、地市、县、乡镇各级换届工作领导小组都必须由党委主要领导任组长,纪委、组织、宣传、政法等部门参与,自治区、地市都要成立换届指导检查组,从督促检查上体现和落实党的领导;第二层,各级换届工作人员培训都要由组织部门牵头,让换届工作人员牢固树立党领导换届工作意识,并落实到换届实践工作中,体现在换届工作人员的行动上;第三层,县乡村党组织要把好关,推选坚决跟党走、政治立场坚定的群众进入村民选举委员会,并适当推选一些不是村委会班子人选的党员进入村民选举委员会,牢牢把握对村委会选举的领导权和主动权;第四层,要充分发挥党组织作用,组织党员群众搞好登记,积极参加选举;第五层,党组织要主导“两委”人事方案的制订工作,要把好人选的政治关、条件关、结构关,做好党员群众思想工作,明确告诉群众选什么样的人,不选什么样的人,引导群众选跟党一条心、坚决跟党走的人,确保人事方案得到群众认可。

  2、坚持等额选举。区党委要求,各地认真执行各项政策法规,严格程序、严密操作,对村(居)“两委”班子成员一律实行等额选举,努力实现党组织意图与群众意愿相统一。

  这条原则,包含了两层含义。第一层,确定“两委”初步人选和制定人事安排方案时,都要按“两委”班子职数确定,不搞差额;第二层,在“两委”班子选举时,按照确定的人事安排方案进行选举,不让党组织确定的人选落选。

  3、合理确定村(居)“两委”班子职数。对人口多、发展稳定任务重的村(居)可适当增加“两委”职数。

  这条政策较上届有所区别,包含了两层含义。第一层,绝大多数情况下,村(居)“两委”班子职数保持不变,不能突破5-7人;第二层,对一些人口超过1000人以上、发展维稳任务重、情况复杂的村居,可适当增加1-2人。具体情况要通过地市研究,说明原因情况,报自治区换届工作领导小组和区财政厅审批后方可增加。

  4、统筹 “两委”班子人选。区党委要求,各地在酝酿人选时,通盘考虑村(居)“两委”班子人选。提倡村(居)党支部书记通过选举担任村(居)委会主任,鼓励“两委”班子成员“双向进入、交叉任职”。

  这条原则包含了三层含义。第一层,在制定人事安排方案时,对党支部成员、村委会成员及“两委”班子成员交叉任职的,要一并考虑。第二层,在选择“两委”班子成员交叉任职时,必须考虑到这些人选在群众中的认可度,确保党支部成员顺利通过村委会成员的选举;第三层,书记和主任能不能“一肩挑”,要看实际情况,不搞一刀切,但考虑到不突破“两委”职数(5-7人),必须选择一部分“两委”班子成员“双向进入、交叉任职”。

  5、优化班子结构。区党委要求,坚持“老中青”三结合,注重保留在反对分裂、维护稳定、促进发展中作用发挥好、表现突出的老同志,注意充实一批文化程度高、年富力强、懂法律熟悉政策的后备干部。

  这条原则包含了两层含义。第一层,“老中青”三结合是一个总体安排,总的原则,是我们多年的经验总结,是在实践中被证明可行的结构模式,必须坚持;第二层,要确保绝大部分作用发挥好、表现突出的老同志继续留任,同时又要注意选拔文化程度高,年富力强,懂法律熟悉政策的年轻干部。

  6、加大女干部选拔力度。区党委要求,重视选拔女干部,确保每个村(居)“两委”班子中至少有1名女同志。

  这条原则要求各地坚持“专职专选、定位产生”,努力实现每个村(居)有1名女性进“两委”班子。

  7、严格人选条件。区党委要求,进入村(居)“两委”班子成员必须是中共正式党员或预备党员;书记、主任原则上应具有初中及以上文化程度。坚持把政治坚定作为选人用人的首要条件,真正把那些政治素质高、坚决跟党走、群众基础好、维稳能力强,能为群众带来希望、能带领群众致富、能带出全村和谐的优秀人员选进“两委”班子。

  这条政策是区党委新提出的,包含了三层含义。第一层,“两委”班子成员必须是党员,预备党员也可以,这是区党委提出的一个硬杠杆,也是进入“两委”班子的基本条件。在实际操作中,遇到带有普遍性和特殊问题无法落实的,由地市委会同指导检查组,把有关问题和原因说清楚,单独形成请示报自治区换届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第二层,对书记主任的文化程度要求是原则性的,最好能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的。第三层,要把握好政治标准和条件,这些条件是并列的、同时具有,不能只符合一个或则一些条件。其目的只有一个,选出的人政治可靠、能力强,坚决贯彻执行党组织的决定。

  8、拓宽选人视野。区党委要求,优先从党员致富带头人、技术能手、复员退伍军人、优秀“双联户”户长、民族通婚家庭、返乡大中专毕业生、外出务工经商人员和退休干部职工中推选村(居)干部。注重选拔优秀大学生村官进“两委”班子,符合条件的可按程序推选到书记或主任岗位上。

  这条原则明确了选人的渠道和范围,较上届增加了从优秀“双联户”户长、民族通婚家庭、退休干部职工中选拔,希望各地注重从这些符合条件的人选中,推选优秀干部。

  9、多渠道配强班子。区党委要求,本村(居)没有合适人选的,可从毗邻村(居)推选干部交叉任职,或从县乡机关选派优秀干部到村(居)任职,或由乡镇党委副书记兼任村(居)党支部书记。村(居)党支部第一书记不参加选举直接进入党支部班子,主要协助书记开展工作;对班子薄弱一时选不到合适人选的,第一书记切实负起责来,主动作为。

  这条原则较上届增加了从毗邻村(居)推选干部交叉任职,或由乡镇党委副书记兼任村(居)党支部书记两种渠道,包含了两层含义。第一层,对本村(居)没有书记合适人选的,到底采取哪种形式,要根据本地实际情况而定。第二层,特别对从毗邻村(居)推选干部交叉任职,要从实际出发,积极探索,不作硬性规定。第三层,明确了第一书记不参加选举,直接进入“两委”班子。这样做,有利于第一书记开展工作;明确了第一书记责职定位,就是协助书记开展工作,对班子薄弱一时选不到合适人选的,暂时主持工作,待选出书记后再协助书记开展工作。

  10、坚持层层负责。区党委要求,坚持谁提名谁负责、谁把关谁负责的原则。换届后,村(居)“两委”班子成员任期内出现重大政治问题的,严肃追究提名、推荐、把关人员及相关领导的责任。本届村(居)党组织、驻村工作队以及党代表负有提名推荐责任,县委和乡镇党委负有把关责任,地市委组织部负有审核责任,各级换届指导检查组负有督导责任。

  这条原则,较上届有所区别,明确了村(居)党支部、驻村工作队、党代表,县委和乡镇党委以及地市委组织部在人选提名、推荐、审核、把关、督导中分别承担的责任。这就要求我们在提名、推荐、审核、把关的时候,增强责任感,既要积极主动,又要慎重稳妥,努力把人选好。

  11、坚持激励原则。区党委要求,通过细化落实激励措施,进一步强化村(居)“两委”干部“收入有保障、干好有希望、退后有所养”的意识,进一步增强村(居)“两委”干部的自豪感和荣誉感。加大从优秀村(居)党支部书记中选拔乡镇公务员的力度,并严格执行三年试用期的有关规定。

  这条原则包含了两层含义。第一层,要求各地、县财政,拿出专项资金,提高村干部待遇,增强村干部岗位吸引力。第二层,区党委明确了从优秀村(居)党支部书记中选拔乡镇公务员工作是长期的,但要执行三年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内表现不好、出现问题的,要取消录用资格。

  12、坚持时间服从质量。区党委要求,本次村(居)“两委”换届工作原则上自今年7月开始,12月底前基本结束。各地市根据实际情况合理安排、有序推进、注重实效,对一些整顿工作不到位、班子人选不符合配备要求的村(居),换届工作可适当推迟,把准备工作做好后再换届,确保换届质量。

  这条原则,主要强调换届质量第一、选好配强班子第一的要求,只要能按要求选好配强的,不用往后拖;一些整顿工作不到位、班子人选不符合配备要求的村(居),可以多花一些时间,选好配强班子。

  上述这些政策原则,只是这次村(居)“两委”换届中的一些主要政策性要求。在工作中遇到的具体问题,请指导检查组与领导小组办公室加强沟通,我们及时帮助研究解决。

  三、村(居)“两委”换届工作程序

  为便于理解,主要从换届前期准备部署、村(居)党组织选举、换届后续工作三个部分作简要说明。

  (一)换届前准备部署。换届选举前,各地主要做好以下8项工作。这个阶段,指导检查组主要督促检查这8项工作是否扎实,是否存在漏洞。

  1、做好软弱涣散村(社区)党支部整顿工作。根据区党委先整顿后换届工作要求,各地首先要对软弱涣散村(社区)党支部进行集中整顿,然后再进行换届工作。目前各地基本完成了集中整顿和自查工作。整顿工作是否合格,这就需要指导检查组深入实地,采取抽查方式,逐个逐项打分验收。凡在抽查验收中不合格的,所在地市的整顿工作就要补课,地市所有软弱涣散村(社区)党支部就不能启动换届工作,直到验收合格后方能启动。至于指导检查组如何验收,等会组织一处的同志将做具体介绍。

  2、制订好换届工作方案。这一条,主要看各地是否根据全区村(居)“两委”换届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和区党委的安排部署,制定换届工作的具体方案和计划,是否贯彻了区党委关于这次换届工作的主要政策、原则、程序和要求,是否做到安排具体、时间明确、任务到人。换届工作方案要报上级指导检查组审定。

  3、制定好维稳预案。地、县、乡、村必须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建立换届工作重大问题、重要信息和特殊情况报告制度,并有针对性地制定换届期间维稳应急处置预案并搞好演练,加强对突发事件的防范应对和及时处置,确保遇到突发事件时用得上。同时,要加强信息收集整理,对一些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处置,切实把矛盾和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指导检查组检查时,重点看每个地方是否制定换届期间维稳预案,预案是否具有针对性、操作性。

  4、成立换届工作机构。这一条,主要看地(市)、县、乡(镇)党委是否成立换届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地市是否成立指导检查组,县乡是否向每个村(居)派驻了换届工作指导员,是否真正发挥了作用。

  5、明确换届工作主体责任。主要看地、县、乡、村党组织书记是否层层签订工作责任书,是否明确了党委、政府及组织明证等部门的职责,各级党委书记以及组织、民政等部门是否清楚自己的职责。

  6、加强换届工作培训。主要看各地(市)、县、乡是否举办了培训班,各地换届领导小组、指导检查组及相关工作人员是否清楚和掌握这次换届工作精神及政策、原则、程序和要求。

  7、加强换届工作宣传。主要看各地是否采取多种形式宣传做好村(居)“两委”换届工作的重要意义,是否宣传中央和区党委的部署要求和换届工作的政策原则、程序办法,是否宣传村(居)“两委”干部中带领群众坚定维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带头致富和带领群众致富的先进典型。同时还要检查各地宣传部门是否制定舆情应对预案。

  8、及时清理村级财务。主要看各地在换届前,是否组织人力对村级财务进行清理和审计,是否发现问题,发现问题后是如何处理的。

  (二)村(居)党组织选举工作。这是换届最关键、最重要、区党委最关注的环节,直接关系到选好配强班子和换届工作的成败。这个环节,主要抓好6项工作。

  1、做好现任“两委”班子的调查摸底。各地组织部门要组织精干力量深入村居,在组织党员群众测评基础上,逐一了解各村(居)“两委”班子现状,摸清村干部及后备干部情况,为确定“两委”班子人选作准备。

  2、确定“两委”初步人选。在县(市、区)委组织部和乡镇党委的主持下,由现任村(社区)党支部组织召开党员和村民代表会议,推荐提出新一轮“两委”班子初步人选。初步人选确定后,由乡镇党委广泛征求驻村工作队、寺管会、第一书记、党代表、“三老人员”和群众包括外出务工经商人员、寺庙僧尼的意见。如在征求意见中,发现问题的,及时撤换,重新推荐,力推最佳人选。

  3、各级党委、组织部门要审核把关。初步人选经乡镇(街道)党委研究同意后,报县(市、区)委组织部审核,充分听取政法、纪检、民政、信访等部门的意见,经县(市、区)委常委会研究审定后报地市委组织部、区党委组织部备案,并向自治区指导检查组专题汇报。村情复杂、维稳任务重的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和村(居)委会主任人选报地市委审核把关。这个人选方案确定后,就是“两委”人事安排方案。

  各级党委、组织部在人事安排方案的审核中,重点把好人选政治关,推荐的“两委”班子成员必须政治历史清白、政治立场坚定。凡是参加过叛乱和骚乱的人员,凡是有违法犯罪记录的人员,凡是参加过十四世达赖境外“法会”和到区外重点寺庙(五明佛学院、色达寺、亚青寺)朝佛学经的人员以及参加过非法组织及其活动的人员;凡是有境外关系、与境外通联、亲属或子女在境外十四世达赖集团组织谋职、在境外寺庙为僧和在分裂势力所办学校上学的人员,凡是暗地里同情支持十四世达赖集团的人员,都不能列为村(居)“两委”班子成员人选。

  4、组织好选举工作。在顺序上,先进行村(居)党组织换届选举,再进行村(居)委会换届选举,之后再进行团支部、妇代会等其他组织换届选举。等会民政厅领导,将对村委会选举进行说明,这里,我就村党支部选举工作做一个简要说明。

  在县(市、区)党委组织部、乡镇党委主持下,召开村(居)党员大会,在对人选进行充酝酿的基础上,先投票选举新一届村(社区)党支部委员会委员,再投票选举产生新一届党支部书记、副书记、委员。

  5、注重培养村后备干部。各地要通过换届,及时发现掌握一批优秀的年轻干部,建立后备干部档案,实行动态管理,形成良好梯队,切实解决村级组织后继乏人的问题。

  6、严肃换届纪律。在换届中,要坚决防止达赖集团、宗教宗族势力插手干扰破坏换届选举工作。要依法查处侵犯党员、群众民主权利和破坏选举的违法违纪行为。对违法操作、拉票贿选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

  (三)村居“两委”换届后续工作。选举结束后,还要做好后续工作,这是确保村级组织平稳过渡的保证。这个阶段主要抓好以下5项工作。

  1、做好新老班子工作交接。新一届村(居)“两委”班子选举产生后,乡镇党委、政府和驻村工作队要及时组织村(居)“两委”新老班子,按职责分工,做好公章、文档、财务、资产等移交工作,建立健全换届选举材料档案,帮助新班子熟悉情况、开展工作,保证村级事务正常运转。

  2、做好落选退职干部思想工作。要落实好正常退职干部待遇,按照有关规定发放一定的补助。要安排有经验、有威望的老同志,与落选退职村干部开展谈心谈话,引导他们正确对待选举,鼓励他们继续发挥作用,支持新班子开展工作。

  3、做好新任干部培训工作。在村(居)“两委”换届选举完成2个月内,按照分级负责原则,由各级组织、民政部门牵头,组织涉农有关部门分期分批培训“两委”班子成员,切实增强村(居)“两委”班子成员的党的意识、国家意识、民族团结意识、法律政策观念、纪律观念和工作能力,帮助其尽快进入工作角色。

  4、帮助建立务实管用的基本制度。新一届村(居)“两委”班子在乡镇党委、驻村工作队的帮助下,建立健全并全面落实村级民主议事、民主决策、党务公开、村务公开、民主理财、民主监督等各项民主管理制度,大力推广“四议两公开”工作法,深入推进村务监督委员会建设,进一步规范监督内容、权限和程序,保证村级事务公开、公平、公正。

  5、及时建立村干部数据库。各级组织部门和乡镇党委要以这次换届工作为契机,建立村(居)“两委”干部数据库和电子档案,并报自治区党委组织部汇总,动态掌握情况全区村居干部情况,为有针对性抓好村(居)“两委”班子建设奠定基础。(李小宁)

(责任编辑:袁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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