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大兴摔童案凶手临刑前情绪紧张连抽两根烟

2014年11月01日 09:31   来源:京华时报    孙思娅

  韩磊,“大兴摔童案”的行凶者。昨天上午,遵照最高人民法院院长签发的执行死刑命令,北京一中院对他验明正身,押赴刑场执行死刑。

  随着一声枪响,他的40年光阴画上了句号。

  临刑前,韩磊全身的肌肉因极度紧张而不停颤抖。面对生命的终结,韩磊很怕,这是人之常情。但他终将要为自己残忍剥夺一个无辜幼小生命的行为,接受法律的惩罚。

  不到一分钟抽完一根烟

  昨天早晨,韩磊安静地坐在暂押室里,一言不发。与他同一天被执行的犯人里,有因为紧张而呕吐的,有不停要求上厕所的,而韩磊只是静静地坐着,穿着蓝色的秋衣和蓝色的秋裤,面色苍白。

  法警安慰死刑犯们“服从命令,临上路前一人再抽一根烟”。韩磊此时才第一次开口,“谢谢领导”,脸上带着惊喜,随即他脸上的肌肉开始抖动,整个身子也随着战栗。

  “能看得出他有多紧张。”多次面对死刑犯临刑的人说,韩磊属于其中紧张级别比较高的。

  距离验明正身还有10多分钟,韩磊喝下法警递过来的水,之后用不到一分钟的时间抽完了一根烟,“还能再抽一根吗?”韩磊问。“歇一会儿再抽吧。”法警说。“没事儿,我没事儿。”韩磊小声嘀咕了一句。

  得到第二根烟后,韩磊的表情平静了许多:“酒,都是喝酒害的,真的不应该醉酒。”

  整理着装后双手合十

  沉默了一阵,韩磊问,“昨天我妈妈和姐姐回去的路上还好吗?”听法警说“情绪还挺正常的”之后,韩磊点点头,放松了许多。前天,韩磊的母亲和姐姐来到法院,和他见了最后一面。

  很快,法警队长宣布了提人的命令,法警开始为死刑犯整理衣装。

  韩磊按照命令把双手抱在脑后,握得紧紧的,指关节都已发白。整理完着装,他双手合十默默地祈祷。

  一分钟后,排在执行名单第一号的韩磊,被带起前往法庭。

  法庭内,法官宣读了最高法院的死刑复核决定,遵照最高法院院长周强签发的执行死刑命令,北京一中院对韩磊验明正身,押赴刑场执行死刑。

  随后,韩磊被带出法庭,押往囚车,脚镣声渐行渐远。

  家中不再保留韩磊房间

  韩磊的父亲告诉记者:“会见家属时,韩磊对他妈说‘妈,我现在改了’,‘改了,也来不及了’,他母亲哭着告诉他家人都好,让他放心上路。”

  韩磊的父亲说,现在家人的身体都还好,时间过了很长,也慢慢接受了这个现实。“虽然希望政府能给韩磊一次改过自新的机会,但家人都明白,一切已经无可挽回。”韩磊的父亲说。

  “是我年轻时对他关心太少,我有错。”韩磊的父亲在韩磊还未出生时就离开家,到大山中参与国家建设,再见到韩磊时,他已经8岁多了。

  韩磊在执行完上一次刑罚出狱后,家里腾了一个房间给他,但是韩磊因为忙于生意很少回家住。因为家里面积不大,韩磊走后,两位白发老人将收拾好他的东西封存,不再保留他的房间。

  ■案情回放

  韩磊,北京人。1989年,15岁的他因盗窃一辆自行车被拘留7天。1992年,因为公交车上与人挤碰,韩磊打架被拘留10天。1996年1月,22岁的韩磊因盗窃汽车被判处无期徒刑。2012年10月5日,韩磊通过参加劳动、参加学习等方式获得6次减刑提前出狱。

  狱中,热爱文学的韩磊积极学习考取文凭,并写了一篇自传体小说《昔我往矣》。小说中,韩磊用一连串的“假如”表达着他对过往的痛悔以及对生活的醒悟。

  然而,人生没有“假如”。出狱9个月后,他再一次做出了错误的选择。

  2013年7月23日,韩磊酒后,因停车与年轻母亲发生争执,举起婴儿车中的女婴从近两米高度摔下。50个小时后,女婴死亡。

  被抓后,韩磊接受采访时声泪俱下请求司法机关判处他死刑:“您一定要判我死刑,我真不活了,我接受不了这个现实,我从被抓以后,我这20多天,每天特别痛苦,我真的不想活了。”

  2013年9月16日,韩磊在北京市一中院受审。庭审中,韩磊的发言超20分钟,面对可能到来的严厉判罚,韩磊一直在生的渴望和以死赎罪之间徘徊纠结。“我良心上受不了,承认孩子的死亡是我造成的,我愿意给孩子抵命。”最后他写了一封求死书。

  9月25日,北京一中院判处韩磊死刑。

  2013年11月29日,北京高院维持原审死刑判决。

(责任编辑:杨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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