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西咸新区获部分省级权限 财权等难题有望破解

2014年11月04日 16:25   来源:每日经济新闻   

  长期困扰西咸新区发展的管理体制、财权、土地等难题有望破解。

  近日,陕西省委、省政府印发《关于加快西咸新区发展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提出多项举措,力挺西咸新区开发建设。《意见》明确提出,要理顺西咸新区体制问题,赋予新区部分省、市级行政管理权限,并将西安、咸阳两市及相关县区涉及西咸新区的经济和社会事务管理权委托新区行使,破解西咸新区一直以来因管理体制不顺造成的诸多尴尬。

  值得注意的是,上述《意见》亦理顺省级及西安市、咸阳市与西咸新区财政收入分配关系,建立本级财政和金库,授予西咸新区土地管理权限,解决掣肘西咸新区发展的财权、土地问题。

  陕西省决策咨询委员会委员张宝通对《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表示,《意见》含金量很大,相当于赋予西咸新区诸多一级政府的权利,对西咸新区本身发展十分有利,但此举有可能让西咸新区成为独立新城,与西咸一体化的最初愿景有些背离。

  赋予部分省、市级权限

  梳理“西咸一体化”的管理体制和机构变迁,从最初的省市共建到以省为主,负责西咸一体化的行政机构亦历经“陕西省推进西咸新区建设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分属西安和咸阳两市的泾渭新区管委会及沣渭新区管委会,再到当前的西咸新区管委会及其下属五个组团。

  然而,即便过渡到当前的西咸新区管委会,亦面临较为尴尬的局面:五个组团中的沣东新城和秦汉新城依然为西安和咸阳所主导。不过,这种局面今后将不复存在,《意见》明确提出沣东新城和秦汉新城划归西咸新区管理。

  不仅如此,上述《意见》在人事管辖、财税分成、土地出让方面亦有较大幅度的动作。

  为理顺西咸新区的体制问题,《意见》进一步赋予新区部分行政管理权限,“在项目建设、城乡统筹、规划实施等方面赋予其省、市级管理权限及部分社会事务管理职能”。

  同时,《意见》提出西咸新区要成为深化改革、简政放权的“特区”,除需国家审批核准或国家明确规定由省级政府部门审批核准外,其余审批权限放给西咸新区办理。

  西安、咸阳两市人民政府及相关县(市、区)政府涉及西咸新区的经济及相关社会事务管理权亦由新区行使。实行权力清单制度,负责好辖区内城市管理、市场监督、土地管理、安全生产、环境保护、文物保护等职能。

  值得注意的是,为探索行政管理体制创新,西咸新区下属沣东新城率先对区内部分街镇实行行政托管,承担部分社会事务,而这一做法有望在其他新城推行。

  上述《意见》提出,调整和加强新区内统一管理体制,将沣东、秦汉新城划归西咸新区管理,逐步对区内街镇实行行政托管。

  对此,张宝通表示,陕西省出台的《意见》含金量很高,赋予西咸新区更大的权利和更高的级别,对西咸新区自身发展十分有利。但张宝通亦担忧,相比西咸新区促进西咸一体化的成立初衷,《意见》更像是将西咸新区建为独立于西安、咸阳的新城,而非让西安、咸阳两座城市融合,促进西咸一体化。

  建立本级财政和金库

  值得注意的是,由于行政区划原因,西咸新区成立以来推进建立财政体制和金库设立方面难有所突破。本级财政和金库推进缓慢,亦成为西咸新区发展的掣肘。

  西咸新区相关负责人曾接受《每日经济新闻》记者采访时坦言,“这个突破的话,西咸新区才能有真正的发展和动力,否则就会一直卡在那个地方。”

  事实上,西咸新区管委会的相关会议亦多次强调建立财政体制和金库的重要性,其在去年还与人民银行西安分行合作,后者协助西咸新区空港、秦汉、沣西、泾河四个新城设立了金库。

  而上述《意见》出台后,西咸新区则有望在此方面破局。《意见》明确提出,建立西咸新区管委会财政管理体制,西咸新区财政局行使独立财政预算管理权,向省财政厅报告年度预算、预算执行情况和年度决算。

  与此同时,设立相应的西咸新区本级金库,直接对接省国库,办理新区财政、国税、地税收入的征纳报解和经费支出的划拨。

  对于西安、咸阳及西咸新区三个主体的财收分成,上述《意见》则提出,按照“谁举债、谁偿还”和“保基数、分增量”的原则,理顺省级及西安市、咸阳市与西咸新区财政收入分配关系。

  “以2014年实际入库数为基数,从2015年起省级收入超基数部分全部留给西咸新区管委会,该政策暂定五年不变。”《意见》称。

  另外,在完善投融资体系方面,《意见》亦提出多项金融支撑,其中包括以资源、科技、金融互为支撑,通过资源增信、证券化等方式支持西咸新区发展。

  授予土地管辖权

  除却突破管理体制和财权障碍,上述《意见》在土地方面赋予西咸新区更多权利。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注意到,尽管陕西省对于西咸新区有每年3万亩土地指标的优惠,但同样由于跨行政区划原因,西咸新区并无土地出让权,不仅导致项目供地程序漫长,土地出让金分成方面亦较为缓慢。

  针对此,《意见》提出,除继续在土地规划、计划、报批等方面给予西咸新区倾斜支持,继续实行土地计划指标单列,耕地占补平衡由省国土资源厅统筹协调异地补充外,最重要的是,西安、咸阳两市及相关县(市)政府按照统一管理、权责一致的原则,授权西咸新区管委会履行辖区土地管理职能,并承担辖区耕地保护、执法监察、信访维稳等土地管理相关责任和义务。

  “陕西省对西咸新区之前就有土地指标上的优惠,现在不仅继续土地倾斜,还授予土地管辖权,目前制约新区发展的普遍问题就是土地紧缺,这些都给了西咸,对于西咸新区来说是最大的利好。”张宝通坦言。

  值得一提的是,除了自身管理体制、财权、土地问题破局,上述《意见》对于西咸新区亦有诸多宏观考量和布局。

  其中,最引人注目的是,针对频频传出西安欲申报自贸区的消息,上述《意见》提出,整合空港新城和西安国际港务区功能,依托西安海关特殊监管区和西安咸阳国际机场国家海关口岸,积极申报建设丝绸之路经济带自由贸易区。

  针对空港新城,上述《意见》提出,设立空港新城海关特殊监管区,开展国家跨境电子商务试点,打造丝绸之路经济带交通物流枢纽,建设国家航空城实验区。

(责任编辑:袁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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