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位业主在拆迁征求意见表上签字按手印,表示不同意拆迁
交房一年零三个月的房子可能要被拆掉,不管是谁都挺心疼;更纠结的是,开发商办不了房产证,银行贷款也没法办,房子算开发商的还是业主的?拆迁补偿给谁?
郑州市圣鼎公寓的百余位业主,就遇到了这样的窘境。
难题
交房一年多
房子就要拆
2009年10月,市民汤栓柱与河南圣鼎置业公司签订协议,以3578元每平方米的价格购买郑州三全路与江山路交叉口圣鼎商务公寓·柠檬郡(简称圣鼎公寓)一套108平方米的住宅。按约定,他当即支付30%的房款,剩余的27万元进行贷款。
他说,2013年7月底交房时,他又支付了10%的房款近4万元,但直到现在,开发商仍没通知业主们去办理贷款手续。
“开发商没有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办不了房产证,也办不了贷款手续。”业主王东林说,尽管如此,大家还是搬进了新房,过起了幸福的小日子。
今年10月,平静被打破。长兴路办事处工作人员来发放征求意见表,说因为江山路要扩路,该公寓楼要拆;紧接着,开发商催业主支付尾款,说如果不付尾款,拆迁补偿也不会足额支付。
“到底拆不拆?要拆的话还征求我们意见干吗?”汤栓柱说,自己光装修就花了10万元,拆了新家,舍不得。业主贺天立则觉得,公寓楼开建前经过规划审批,建成一年多就要拆,实在有违城市规划的严肃性。
问题1
房子会不会被拆,规划为何朝令夕改?
办事处:商住楼在拆迁区域内,具体方案还没下来
昨天上午,河南商报记者在惠济区城乡接合部配套市政道路征迁指挥部的一份公告中看到,江山路(连霍高速至北三环路段)道路改造工程全长3470.149米,全段标准控制规划红线60米,两侧各50米绿化带。长兴路办事处负责此事的王恒对业主们说,圣鼎公寓位于该工程规划的绿化带内,与道路施工红线也有相交。
“公寓楼要拆是基本确定的,发放征求意见表只是程序要求。”他说,但具体的房屋征收与补偿方案,待惠济区政府最终下文才能确定。
市城乡规划局:商住楼办过规划许可证,是否缓拆由区里综合考虑
昨天下午,河南商报记者陪同业主们来到郑州市城乡规划局规划审批办事大厅,工作人员称,圣鼎公寓项目于2009年6月份办理过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土地用途为商住用地。
在该局交通规划处,一杨姓工作人员称,拓宽江山路主要是为了增建沿线绿色廊道,该规划之前已经进行过公示。对于绿化带内证件齐全的已有建筑,应由所在区政府征求业主意见、考虑具体情况后,确定是否缓拆,再报请市政府批准。
问题2
房快拆了还拿不到房产证,将来咋争取补偿?
圣鼎公寓业主们担心,之前与开发商签的是认购协议,不是在房管局备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也没拿到房产证,房子拆了,该以什么标准补偿?一旦出了问题,业主们怎么维权?
昨天下午,圣鼎置业公司负责人王先妮(音)回应,圣鼎公寓建设之初取得过相关证件,但因为目前房子即将拆迁,所以办不了房产证。
她随后让工作人员小娟带业主们去公司看证件,但河南商报记者和七八位业主等了半个多小时后被告知:“管证件的工作人员出去了,今天看不到。”
对于拆迁补偿,王先妮说,如果业主现在付清房款,就让拆迁人员跟业主直接对接,谈赔偿;如果业主只支付了部分房款,拆迁补偿就只能先给圣鼎置业公司,再按比例分给业主,“你要交40%的房款,将来只能分40%的补偿。”
观点
开发商违约,应承担责任
河南华浩律师事务所律师李华阳说,从法律意义上讲,因为没有登记、备案,开发商与业主们签订的是一份无效协议;而房屋拆迁时,政府对应的是房屋产权人,即开发商,因为没有房屋产权,业主们拿不到拆迁补偿。
因违约,开发商应对业主的损失承担全部责任,业主有权要求开发商进行赔偿,若协商不成,可以通过法律渠道解决。
(责任编辑:袁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