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干部‘苍蝇式腐败’”“小官巨腐”……近日,中央巡视组对全国10个省区市进行的新一轮常规巡视反馈中,“苍蝇式腐败”现象被专门提出。专家指出,近年来,不少基层干部贪腐窝案串案频发,“雁过拔毛”“小官巨腐”现象时有所闻。“苍蝇式小腐败”带来的“大侵害”不可小觑。
“苍蝇式腐败”高发:从上亿现金到一只鸡
截至11月中旬,中央巡视组对10个省区市开展新一轮常规巡视,以及对国家体育总局、中国科学院、一汽集团开展专项巡视都进行了反馈。基层权力腐败成为普遍问题。在广西,中央第一巡视组组长项宗西指出,基层干部“苍蝇式腐败”问题日益凸显。在陕西、河北、上海、浙江、江苏等地,中央各巡视组同样指出,当地“小官巨腐”“小官贪腐”、基层权力寻租等现象突出。
近日,河北省纪检部门通报的秦皇岛市“亿元贪官”引发广泛关注,当地城市管理局原副调研员、北戴河供水总公司原总经理马超群家中被搜出现金1.2亿元,黄金37公斤,在北京和秦皇岛等地的房屋手续68套,堪称“小官巨腐”的惊人案例。
“苍蝇式腐败”一大特征是,窝案串案频发。在广西河池市,当地检察机关介绍,2013年,办案人员调查发现,监管人员与屠宰厂勾结,套取国家对病死猪无害化处理的补贴,系列窝案涉案人数达52人,一些贪污、渎职行为持续5年之久。
河北省纪检机关最新通报称,河北有的市车管所数十人大肆受贿数千万元,当地有的市交警支队长受贿超千万元,有的县国土资源局原局长受贿和巨额财产来源不明总额近千万元,甚至有村干部利用协助征地时机受贿百万元。
“苍蝇式腐败”另一大特征是,基层贪腐呈“雁过拔毛”趋势。西部一贫困县检察机关出具的检察建议书称:一些农村干部把索贿看作理所当然,山区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发放到户后,村干部马上索取上千元的“感谢费”,一名村干部直接要求当地18户农村危房改造户在春节前每户送一只鸡给他。
公开公示与权力制约机制流于形式
专家指出,“苍蝇式腐败”现象与政策公开和公示制度尚不完善、部门权力制约机制不健全、渎职犯罪案件查办阻力大等因素直接相关,致使基层干部贪腐心存侥幸。
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姜明安说,从多数基层干部贪腐案件看,政策公开与公示制度流于形式是重要原因之一,一些村民不了解民生资金发放政策;即便民生资金发放名单公示在村委会公示栏上,短期内便被盖住或撕掉,而不少农村留守群体不识字或未及时看到,一些农村甚至对公示材料公开造假,公示制度未能形成社会监督的威慑力。
同时,部门权力制约机制不健全也是重要原因。河北省检察机关相关负责人认为,河北查处的多起在农机购置补贴项目中,农机购置补贴指标的确定、资格的审核、补贴款的发放等重大事项几乎由农机主管部门主要负责人一人决定,权力过于集中而被滥用,且民生资金领域职务犯罪领域广、专业性强,一些基层干部通过不法手段使非法目的合法化,非专业人员很难从中发现问题。
打通权力监督“最后一公里”
中国社科院廉政研究中心副秘书长高波说,以往的思维认为“苍蝇”直接危害小,并未引起足够重视,但基层干部是权力的“最后一公里”,数量众多的“苍蝇”是看得见的腐败,直接影响到地方政府的形象。
姜明安认为,“村官”是“苍蝇式腐败”的高危人群,我国应将基层党组织建设与村民民主自治制度相结合,加强基层干部尤其是“村官”的党性教育,提高村委会干部素质,并通过民主选举选出主动防贪拒腐、符合民心的“村官”,从源头上遏制“苍蝇式腐败”。
“公开是最好的‘防腐剂’,关键在于加大公开和公示力度。”广西社会科学院社会学所副所长罗国安说,防止基层腐败必须加强对民生领域专项资金的监管,各地应将公开透明原则贯穿于专项资金投入和补贴资金发放的全过程,可利用互联网平台,将所有民生资金的发放名单、流程和政策完全公开,并放开查询,通过“全民监督”形成遏制基层贪腐的威慑力。
“在广西博白县,当地在互联网上建立电子平台后,强制所有职能部门公开所有民生资金信息,群众可任意查询,电子系统2年内自动甄别出8万多例异常资金,对基层违法犯罪现象形成巨大威慑力。”罗国安说。
河北省检察院反渎局一位工作人员认为,我国尚需进一步健全完善权力监督制约机制,民生领域项目多,资金规模大,有关监管部门应当进一步健全完善监管制度,实行项目管理与监督相分离,充分发挥监察、审计等外部监督部门在项目申报、招标投标、施工、资金拨付和工程验收等各环节的监督作用,形成有效的监督。
(责任编辑:袁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