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身份信息被人冒用,4年多前林先生被南宁警方误登记为吸毒人员。为此,他丢了驾校教练的工作,妻子责骂他,朋友在疏远他。甚至每次入住宾馆,只要一登记便会有民警出现,要求他配合验尿……尽管警方在去年8月曾为林先生出具了相关证明,证明其“吸毒”系信息被人冒用所致,同时也承诺为其删除相关信息,但时至今日,他的“吸毒史”仍未删除。
那么,到底是哪个环节出问题导致林先生“被吸毒”?是公安部门疏于核实,还是有关医疗机构太大意?
1、意外摊上“吸毒”
林先生是马山县人,原本在南宁有一份不错的驾校教练工作。去年8月初,因驾驶证年审需要,他向南宁车管部门递交材料时,被告知自己的驾驶证已被注销。“怎么会这样?”林先生觉得莫名其妙。
经车管部门查询,林先生被告知自己的驾驶证是因“吸毒”而被注销。车管部门打印给林先生的信息显示,林先生当时“正在执行社区戒毒”,查获单位是南宁市公安局永新派出所,被查获时间则为2011年7月22日。
“我从没有吸过毒,身边也没有这样的朋友。”林先生赶紧找到永新派出所,经几次交涉,林先生才知道自己“被吸毒”其实是警方乌龙登记所致。在去年8月7日,永新派出所为林先生出具了一份《证明》:2010年,因林××被人冒用身份信息,登记成吸毒人员,现我公安机关正根据相关规定核查此情况,并办理该人的吸毒人员信息删除手续。
2、被改变的生活
“被吸毒”给林先生带来的影响,让他始料未及。“驾驶证被注销了,但被吸毒的信息却没删除,我的驾驶证就恢复不了。”林先生说,因无驾驶证,自己失去了驾校教练的工作。“在南宁我没有再找到其他工作,最后不得不回到老家马山,进一家小公司赚钱养家”。
“为这个事情老婆和我吵了好几次,她以为我背着家人在吸毒。”林先生说,一些朋友得知他“吸毒”一事后,慢慢地也和他疏远了,甚至还嘲笑他,“说我身上有病”。
其实,林先生“被吸毒”在此前就有了“征兆”。2010年,林先生在南宁为孩子摆满月酒,当晚他拿自己的身份证去宾馆为朋友开房,很快便有民警来到宾馆,将他们带回派出所验尿。2011年,林先生到浙江义乌,在登记开房后,也遭到民警验尿。从2010年至今,林先生总共用身份证登记开房3次,每次都被民警要求验尿,但检验结果均无问题。
起初,林先生只是以为公安机关在例行检查,恰巧让自己遇上罢了。不过,当得知自己早已“被吸毒”,林先生这才明白其中缘由。
3、问题出在哪里
林先生称,永新派出所的民警告诉他:“派出所只是负责录入材料,而提供材料的单位则是南宁市红十字会医院美沙酮(戒毒药)门诊”。“我和民警去了门诊,看到那登记的相片根本不是我,但身份证号和名字却和我的一样。”林先生说,自己在2008年曾丢失身份证,不知其中是否有关联。
11月11日,西乡塘公安分局禁毒大队(下称“禁毒大队”)的工作人员对林先生说,根据记录,他在2010年时曾填过喝美沙酮的申请表,是在红十字会医院美沙酮门诊部填的。“门诊那边收集好这些(海洛因成瘾者)的信息,把材料交给我们,由我们登记录入公安内部系统。”该工作人员说。
两次个人信息被冒用,源头均指向红十字会医院美沙酮门诊。对此,该门诊有关负责人回应说,此前冒用林先生身份到门诊喝美沙酮的病号,目前已不在该处就诊。“对于海洛因成瘾者,美沙酮门诊只是一个治疗单位,关于个人信息被人冒用的情况,此前也有过一次,不过已被及时发现”。
“我们要保证的,就是要确认在现场喝美沙酮的人,确实是海洛因成瘾者本人。”该负责人说,院方不能百分百精确识别身份证真伪或持证人是否是其本人。“如果病号刻意隐瞒身份,我们也只能通过肉眼识别,没有其他技术手段甄别”。“当我们把登记的资料转给公安部门,如果公安也不能发现是信息冒用,这样就乌龙了。”该负责人说,不排除会出现这样的情况,他们只能尽最大努力杜绝此类事件发生。而一旦出现问题,也只能由公安部门审核更改,门诊部配合处理。
4、何时恢复清白
禁毒大队的民警曾告诉林先生,相关信息的删除时间最迟应是在2014年春节前后。然而,进展并非如他所愿。今年6月,林先生再次到禁毒大队咨询,被告知“删除信息的材料已上报到公安厅,好像还没人接手处理”,民警让林先生继续找永新派出所处理。
11月11日,南国早报记者和林先生来到永新派出所。一名副所长表示,吸毒人员网络是公安内部的全国联网系统,删除相关信息要经过一定程序,在层层上报到公安厅后,最后还要上报到公安部来删除,需要多少时间谁也说不准。
当着林先生的面,该副所长随即又致电禁毒大队,对方仍然答复称“材料已上报公安厅,让林先生继续等待”。13日,记者了解到,禁毒大队的民警已电话告知林先生,他还需要补齐相关材料,最好自己交到自治区公安厅,并到永新派出所再做一份笔录。“难道之前一直没人处理?如果我不再三过问,会有人通知我补齐材料吗?”林先生也心生疑惑。
13日下午,自治区公安厅禁毒总队的一名工作人员表示:“如果相关材料已上报到公安厅并且齐全的话,不可能一年多都办不下来。”她建议,林先生应再找永新派出所或禁毒大队反映,由他们将信息上报。林先生不知道,莫须有的“吸毒”恶名,到底何时才能跟自己一刀两断?
(责任编辑:袁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