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现代快报等媒体的多次报道呼吁之下,沸沸扬扬的“专车”争论,又有了最新进展。昨天,南京客管处首次表态,重申了私家车、挂靠车不得提供汽车租赁服务,严禁租赁公司提供代驾服务等法规,但对“专车”的态度并不明确。网络上对此有多种解读,有的说是变相鼓励,有的说是紧急叫停,让人摸不着头脑。记者一直试图联系南京客管处进行解读,但始终没有得到明确回应。
南京交通部门首次针对“专车”表态
一个月前,现代快报率先关注到南京市场上出现的“专车”,并连续进行追踪报道。“专车”是不是黑车、是不是具有合法性的争论,持续了一个月的时间,多名交通专家告诉现代快报记者,对于“专车”的出现,管理部门不能一禁了之,但也应该及时加以引导和规范。
在现代快报等媒体的持续呼吁和关注下,昨天傍晚,南京交通部门根据现行的《江苏省道路运输条例》(以下简称《省道条》)对“专车”争论给出回应。
严禁私家车或其他非租赁企业车辆
用于汽车租赁经营
《省道条》第五十三条明确,从事汽车租赁经营的,应当具备:有企业法人资格、自有十辆以上符合国家标准、经检测合格的九座以下小型客车等六项条件。因此,私家车、挂靠车等非汽车租赁企业所属车辆,不得提供有偿汽车租赁经营。一旦发现违法经营行为,将依据《省道条》有关规定实施行政处罚。
严禁汽车租赁企业
从事或变相从事非法营运
根据《省道条》第五十四条规定,汽车租赁企业在办理租赁业务时,应与承租人签订车辆租赁合同,不得向承租人提供驾驶劳务。汽车租赁企业不得为假借汽车租赁名义从事非法营运者提供或变相提供各种便利条件。对于利用其租赁车辆从事非法营运的,按照《省道条》,责令其停止违法行为,并给予处罚。
软件信息服务商
要加强信息验证及日常监管
召车软件信息服务商应当遵守现行法律法规,根据法定条件,对申请信息服务的车辆进行验证,为合法营运者提供信息服务,并加强自律和日常监管,不得为私家车、挂靠车等不具备资格的车辆提供信息服务。一旦发现为不具备资格的车辆提供信息服务等不规范经营行为,管理部门将进行约谈和督促,并及时通报工商、信息产业、公安等相关部门,依据《网络交易管理办法》《软件产品管理办法》《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等有关法规依法处理。
南京市对汽车租赁企业的管理
对于从事汽车租赁的企业及车辆,鉴于南京市尚未实施汽车租赁行政许可的实际,待汽车租赁行政许可规范及监管办法出台后,再根据规定,进一步明确管理要求,规范其经营行为。
软件公司
一直在按规定做
人车服务是分开的
相对于沈阳全面叫停“专车”,南京的态度有所不同。昨天,现代快报记者联系到快的“一号专车”的相关负责人叶云时,他表示对于南京客管处的表态,他认为“很正常”。因为他们的做法一直都是符合规定的,叶云提到,他们在软件中已经很明确写道,“专车”是租赁公司提供车、劳务公司提供驾驶员,并非租赁公司自己提供的代驾服务。
而对于南京客管处提到的禁止私家车或者非租赁企业车辆挂靠的情况,叶云表示他们并未允许这种情况存在。“我们一直要求租赁公司提供正规的租赁车辆,但也可能租赁公司出现自己找私家车挂靠的情况。如果这样的话,我们也会对租赁公司进行相应的处理,甚至取消跟他们的合作。”
滴滴公司相关负责人告诉现代快报记者:“我们直接面对租赁公司和劳务公司,最重要的着力点是希望通过移动出行的信息服务平台,使这个领域变成受到政府良好监管的大体系。滴滴公司会配合管理部门更好地落实。”
专家观点
第三条是亮点
相当于间接认可
不过,客管处的这个表态在很多业内人士看来,其中很多表述指向性并不明确,让人有些“摸不着头脑”。
顾大松接受现代快报记者采访时表示,从管理部门的前三条回应看,并未对“专车”进行简单叫停。其中,前两条是对现有法律法规的重申,而第三条是亮点。顾大松表示,跟此前叫停“专车”的沈阳、厦门等城市不同的是,南京交通部门在给出的回应中提到了软件信息服务商,要求其为合法营运者提供信息服务,相当于间接认可“专车”这个新事物,但针对这一点,南京客管处并未给出肯定回复。
追问
“专车”是不是只能自己开?
南京市客管处的意见中提到,汽车租赁企业在提供租车服务时,不得向承租人提供驾驶劳务,那么是否意味着“专车”只能自己开呢?
南京的哥殷浩告诉现代快报记者:“我的理解是,比如说乘客用软件叫‘专车’的话,既然不允许租赁公司提供代驾,那么乘客可以使用自己的驾照开‘专车’,也可以用软件方帮忙找来的驾驶员提供代驾服务。”殷浩说,这两种情况应该是没有违反客管处规定的。
从目前来看,南京市客管处的说法都是根据《省道条》中有关汽车租赁的现行规定,客管处也表示,对于从事汽车租赁的企业及车辆,由于南京目前尚未实施汽车租赁行政许可,所以要对汽车租赁企业和车辆进行规范的话,还要等汽车租赁行政许可规范以及监管办法出台后,才能对汽车租赁市场提出规范经营的要求。从这个角度来看,也就意味着对“汽车租赁+劳务代驾”结合的“专车”来说,依然存在监管的空白。
而在此前,现代快报报道汽车租赁公司用软件来预约租车时,南京市交通部门相关人士也明确表示过,汽车租赁企业的监管在一定程度上确实存在空白。现代快报记者查阅《省道条》后发现,省交通部门对汽车租赁经营有原则性的条例规范,但确实也没有具体管理细则,更没有针对性的处罚细则。
谁来对“专车”进行监管?
对于坐“专车”的乘客来说,各种高大上的服务确实让乘客找到了“上帝”的感觉,但优质服务所对应的也是相对较高的价格,比如现代快报记者体验过的一辆“滴滴专车”,17元起步费、每公里3.7元,还体验过一辆快的公司的“一号专车”,15元起步价、每公里2.9元,如果车型更豪华的话,价格还会更高。
很多乘客会把“专车”价格与出租车价格对比,那么,物价部门是否也会对“专车”价格进行监管呢?现代快报记者咨询过一位物价部门的相关人士,对方指出出租车是由政府定价的,但对于汽车租赁行业来说,这是放开的市场,定价也是由汽车租赁企业确定,物价部门对此不会干涉。
“专车”价格谁来确定?
昨天,现代快报记者咨询了几家汽车租赁公司后了解到,如今在南京要成立汽车租赁公司的话,只需在工商部门注册即可,并没有要求公司取得汽车租赁行政许可。东南大学交通法治与发展研究中心副主任顾大松表示,“汽车租赁公司在工商登记时,在经营范围写入‘汽车租赁’后,工商部门是不会要求取得其他审批的。交通部门如果要对汽车租赁行业开展行政许可的话,是会与工商部门的现行做法产生冲突的。”
顾大松还指出,如今很多公司是注册为省公司,这样他们就不受南京的约束。“甚至还有全国连锁的租车公司,在南京开分公司,如神州、一嗨等租车公司,南京也是管不着的。”
汽车租赁行业是否需要门槛?
南京上千辆“专车”大多是挂靠车
南京到底有多少“专车”?两家打车软件公司并未提供具体数据。根据现代快报记者了解,目前“滴滴专车”在南京的数量已超过500辆,而南京多家与“滴滴专车”“一号专车”合作的汽车租赁公司负责人告诉现代快报记者,目前南京市场上的“专车”至少有上千辆。
根据两家打车软件公司的说法,目前他们所提供的“专车”均为租赁公司的车辆,但实际上,现代快报记者采访发现,不少私家车主“连人带车”一起参与“专车”招聘,也就是说,“专车”的来源包括两部分,一部分是租赁公司的自有车辆;另一部分是挂靠在租赁公司名下的私车。
南京一家租赁公司负责人告诉现代快报记者,大多数与“专车”公司合作的汽车租赁公司只是为打车软件公司提供挂靠服务,收取每辆车3%左右的营运提成。也就是说,目前市场上的“专车”,大多数都是挂靠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