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呼格案死者父母:唯一能争取的是儿子的名誉

2014年11月21日 08:25   来源:京华时报   

  18年前,18岁的呼格吉勒图被认定犯故意杀人罪、流氓罪并被执行死刑。9年前,一名系列奸杀案嫌疑人赵志红供称当年案件是自己所为。“真凶”出现,引发媒体和社会对呼格吉勒图案的广泛关注。

  昨天上午,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宣布呼格吉勒图案正式立案进入再审程序。呼格吉勒图的父母李三仁、尚爱云从自治区高法立案庭庭长暴巴图手中拿到了《再审决定书》。

  专家认为,一旦提起再审,基本上是要改判,但对18年前的案件进行再审,审理还面临着死无对证、当年重要证据缺失等诸多难点。

  据新华社京华时报记者怀若谷

  □官方发布

  案件已进入再审程序

  呼格吉勒图的父亲李三仁介绍,昨天上午8点多,内蒙古高院立案庭庭长暴巴图等五六名立案庭工作人员来到他家,向他们宣读了《再审决定书》。

  《再审决定书》称,呼格吉勒图父母以“原审判决和二审裁定认定事实不清,证据不足,适用法律错误,请求依法宣告呼格吉勒图无罪”等为由,向内蒙古自治区高院提出申诉。内蒙古高院经审查认为,该申诉符合重新审判的条件,依法决定由自治区高院另行组成合议庭进行再审,落款日期为2014年11月19日。

  昨天上午10点,内蒙古高院召开新闻发布会宣布,经过呼格吉勒图案的申诉审查,认为本案符合重新审判条件,决定再审。案件已经进入再审程序,如果确有错误将严格依照法定程序予以纠正。

  新闻发言人李生晨表示,内蒙古高院会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在法定的时限内,对此案抓紧审理,尽快结案。

  李生晨介绍,鉴于原审被告人呼格吉勒图已经死亡,根据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本案的再审将实行不开庭审理,采取书面审理方式。

  “此案的每一个细节都深深印在我的脑海里,我们将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把这起案件复查好,让人民群众感受到公平正义。”内蒙古高院院长胡毅峰说。

  >>答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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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从赵志红供称自己为该案凶手,案件开始复查,一直到今天启动重审,为何用了8年之久?

  李生晨:自收到呼格吉勒图父母的申诉以来,内蒙古高院一直高度重视并认真组织复查,其间,相关的公检法机关也分别进行复查。

  由于此案时间过长,复查工作面临很大难度,特别是对一些证据的补查极其困难。另外,事关命案,必须坚持慎重态度,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确保严谨细致、客观公正、高度负责地予以审查。

  2

  再审该案的决定是如何作出的?

  李生晨:作出再审决定,主要是根据呼格吉勒图父母的申诉,法院经过审查认为,该案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242条第2项的规定,即发现“原审据以定罪量刑的证据不确实、不充分的,依法应当予以排除”,人民法院应当重新审判。

  在审查中,我们确实发现了事实和证据上的问题。至于具体是哪些问题,还必须经过再审合议庭审理后,最终依法确认,将在再审裁判文书中一一列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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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历时8年的审查,是否受到当年办案人员干扰?启动再审,是否意味着该案已被定性为冤案或错案?

  李生晨:在复查期间,我们没有遇到阻力和障碍。本案正在审理过程中,只有依法作出再审判决后,才能有定论。再审过程中,法院将对原审的事实、证据和法律适用问题进行全面审查。

  4

  该案的再审是否会公开开庭?将如何保障刑事诉讼参与人的诉讼权利?

  李生晨:在审理方式上,根据刑事诉讼法解释第384条第三款规定,将不开庭,采取书面审理方式。但书面审理不意味不公开,对审理过程、裁判理由、裁判结果,法院将依法公开。

  代理律师可以通过阅卷、提交代理意见等方式履职。法院也会严格依法保护所有诉讼参与人的权利,包括代理律师的权利。

  5

  赵志红案的审理与呼格吉勒图案的再审密切相关,是否也会马上开庭审理?

  李生晨:赵志红案件目前处于一审程序中,由呼和浩特市中级人民法院负责一审,曾经在2005年开庭审理。

  在审理过程中出现了新情况,需要补充侦查,何时再开庭审理,由呼和浩特相关司法机关依法决定。

  □案件回放

  从案发到枪决仅用61天

  1996年4月9日晚,呼和浩特市第一毛纺厂宿舍大院57栋西侧公共厕所内发现一具半裸女尸,警方很快“侦破”此案。捕获的犯罪嫌疑人名叫呼格吉勒图,刚满18岁,家住毛纺大院65栋。他也是该案的报案人。

  1996年5月23日,呼和浩特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判决,认定呼格吉勒图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犯流氓罪,判处有期徒刑5年,决定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呼格吉勒图不服,提出上诉。1996年6月5日,内蒙古高院作出刑事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并核准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1996年6月10日,呼格吉勒图被执行死刑。

  “4·9”命案从案发到6月10日呼格吉勒图被枪决,仅仅61天就被“从重从快”地画上了句号。

  疑似真凶出现引发关注

  9年后,这个句号却因另一起特大系列强奸抢劫杀人案件的告破变成了巨大的问号。

  2005年10月23日,被称为“杀人狂魔”的赵志红在呼和浩特市被警方擒获,他先后4次向警方供述在呼市毛纺大院厕所内奸杀一名受害妇女的详细经过。

  参与侦破赵志红案的一位民警说:“赵志红乍一供述‘4·9’案件是他所为时,所有了解案情的干警都懵了。”

  疑似“真凶”出现,引发媒体和社会对呼格吉勒图案的广泛关注。

  各方作证推动案件复查

  看着呼格吉勒图长大的老邻居曾联名给司法机关上过意见书。真正在法律层面可为呼格吉勒图作证的,是他的生前好友闫峰。闫峰与呼格吉勒图同岁,两人于1995年进入呼和浩特市卷烟厂做临时工。他曾写下一份《关于“4·9”案件的经过》:“饭后我让他去买泡泡糖,我先回车间。十几分钟后,他回车间拉上我到了公厕附近。他说回家取钥匙时,听到女厕所有人喊叫,肯定出事了,让我陪他进去看看。这时来了两个老太太进女厕,一会儿就出来朝南走了。他担心女厕所有事,我俩决定进去。站在门口,他躲在我身后,我先向里喊了两声壮胆,再打开火机,看见女尸。我俩转身就跑,他要去报案,我说别了,他非要报。”

  对此案长期持续追踪的还有媒体。一家中央媒体驻当地记者9年来持续跟踪此案,以各种方式推动案件复查。

  2006年3月,由自治区政法委负责组织的复核工作全面展开,公诉机关也认为当年起诉“4·9”案件凶手的证据不足,但法院认为没有新的物证仅凭杀人犯赵志红的口供不能重起审判程序。

  “4·9”案件还没有结果,而杀了10条人命的赵志红因羁押期已到,却被以9条人命起诉。如果杀了赵志红,呼格吉勒图岂不永久沉冤?

  2006年的12月20日,一封赵志红从监狱递出来的“偿命申请书”被送达高层,引起关注。最终,呼和浩特市中院对赵志红的一审判决“暂时”休庭——起到了“刀下留人”的作用。

  □专家说法

  提起再审基本上是要改判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健全落实罪刑法定、疑罪从无、非法证据排除等法律原则的法律制度”,“健全冤假错案有效防范、及时纠正机制”。

  中国政法大学终身教授陈光中说:“党中央提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后,我们的司法更加重视以公正作为生命线,尊重和保障人权,贯彻刑诉法实事求是、有错必纠的精神,对冤案零容忍的态度。在这样的指导思想下,我们才有可能启动这类案件的再审。”

  陈光中表示:“一旦提起再审,基本上是要改判,启动再审和改判基本上是一致的。虽然现在提起再审并不意味着一定改判,但我估计该案启动再审就意味着改判。”

  再审难点人已死证据没存

  陈光中分析,再审的重点显然是要重新核实证据、事实,来查明案件的事实客观真相,查清当时是怎样的证据认定是呼格吉勒图杀人。证据是否合法,是否是逼出来的;证据是否真实,证据之间是否能相互印证,构成锁链。

  再审的难点,一是呼格吉勒图已经被执行死刑,死无对证。二是当时被害人的身体上的一些证据,例如精斑等非常重要的实物证据没有保存。三是当时的侦查人员也许会有顾虑,对当时审问情况不一定如实来讲,因为涉及到他们的责任问题。

  陈光中表示:“我国过去的司法实践中,再审大多数进行书面审理。但就呼格吉勒图案的社会关注度来说,如果不开庭审理最终又没有改判,恐怕会引起社会各方面更多的质疑。”

  □对话父母

  把官司打到还儿子清白那一天

  疑似真凶出现后,本就不相信儿子是“强奸犯”的老两口,开始了漫长“伸冤路”。尚爱云说,从2006年至今,自治区高院立案一庭庭长暴巴图共接待他们95次。李三仁说,从2006年5月24日开始进京上访,仅留下的火车票就有46张,仅2007年到2009年,最高法给他们的回条就有18张。夫妻俩表示,18年来他们始终坚信儿子不会杀人,他们将把官司打到还儿子清白的那一天。

  还记得儿子当年的背影

  京华时报:过了18年,你们终于拿到了《再审决定书》。

  李三仁:我们申诉了9年,终于等到这一天,挺激动的。之前想到过会有这一天,但不知道这一天什么时候会来到。

  京华时报:在你印象中,呼格吉勒图是个什么样的人?会不会做出杀人的事?

  尚爱云:肯定干不出,他是一个不爱说话的人,胆又小,杀鸡都不敢,哪能会去杀一个人?不可能的事情。

  京华时报:在你当年的记忆中,你还记得儿子跟你见最后一次面的情节吗?

  尚爱云:(叹气)记得,这是他走的时候见的最后一面,印象最深了。当天他上中班,中午12点半上班,晚上12点半下班。我当时在路边摆卖毛线的地摊,他快到12点时过来了,说“妈妈你回家做饭吧,我先给你看一会儿,我爸下班后让他接着看,我就上班去了”。平时我都是给他做好饭带走,但那天没来得及做,他说没事儿,给他5块钱,简单吃点就行,我就掏出5块钱给了他。等我再出来的时候,他已经上班走了。我到现在还能记得起他当时的背影,穿着墨绿色夹克,蓝色裤子,黑皮鞋,一个人站在地毯边上。

  京华时报:当时时兴蓝色裤子?

  尚爱云:那时候他很挺听话,我给他买啥他就穿啥,不挑,很懂事,从没顶过嘴。

  京华时报:呼格吉勒图被

  警方带走后,你们夫妻二人有没有去看过他?

  尚爱云:4月9日晚发生的案子,儿子被带走后,10日凌晨1点多我老伴去了,但没让见。

  李三仁:当时我去的公安分局,我说这人命关天的事,你们要查清楚,警察说没事,他们做个记录,明天就放人。10日当天没放,11日他就被送到看守所了。

  京华时报:之后有没有再去找过警方?

  尚爱云:去过,我们说这件事肯定弄错了,我们自己的孩子我们自己了解,肯定不会去杀人的,你们重新好好查一查,但他们说这不是证据,哪个父母说自己的孩子去杀人?

  曾想让儿子在公审大会喊冤

  京华时报:是什么让你们如此坚信儿子不是杀人犯?

  尚爱云:案发当天我们就认定不是他干的,他一个18岁的孩子,刚走上社会,如果杀了人,不可能这么平心静气地去报案。

  京华时报:你儿子被抓之后,有没有请律师?

  尚爱云:我们自己在当地请了俩律师。有一个是中院开庭前两天请的,另一个是开庭的头一天晚上请的,我们话没说上,就在法院见了一面。第一次开审之后就宣布死刑了,请了律师也没什么用。

  京华时报:上诉的时候,有没有想到过有希望?

  尚爱云:想过,当时想着还有一次机会翻案,但上诉之后没多久就又定死刑。自治区高院6月5日核准他的死刑,6月

  10日就执行了,中间就5天,时间太短,按法律规定连一审都到不了。上诉被驳回之后,就更没有希望了。

  京华时报:最后一次见你儿子是什么时候?

  尚爱云:枪决当天,在看守所的大门口。当时没有官方通知,是有人在枪决前的三四天告诉我们的,说6月10日要执行一批死刑,里头可能要包括我儿子,让我心里有个准备,想见一面就去看守所看看。那几天心情特别差,行刑前我们家一夜没睡,哭了一晚上。

  6月10日早上,我们在看守所门口看到儿子坐在警车里,他也看到了我们,望着我们哭,我们在外面哭,我和老伴追着车跑。8点多在乌兰恰特剧场开的公审大会,我们到的时候那里已经围了好多人,我哭着求保安让我进去,说执行死刑的有我儿子,保安心软了,开门让我进去。我看到不远处我儿子和另3个死刑犯被押成一排,站在楼梯间,边上有五六个警察,我一下子哭出来了,他扭头看看我也哭了。我想和他说话,但警察不让。开完公审大会就被押走了,10点多执行的死刑。

  京华时报:如果当时你能跟儿子说上话,你想对他说什么?

  尚爱云:我想告诉他,不是你做的话,你自己在公审大会上也能喊冤,从几天之前我就想跟他说了。但孩子太小,不晓得,要是有个人能提醒一下,或许就能喊出来他是冤枉的了。

  京华时报:当时他的死刑是经过自治区高院核准的,你有没有因此动摇过,认为就是你儿子干的?

  尚爱云:没想过,肯定是弄错了,肯定不是我儿子干的。

  京华时报:此案已经启动重审,如果你能跟你儿子说上话,你现在想对他说什么?

  尚爱云:我非常想告诉他,终于有一天能洗清他的冤屈了。

  唯一能争取的是儿子的名誉

  京华时报:你们是怎么知道赵志红案子的?

  尚爱云:赵志红2005年10月23日被抓,10月30日被带到我们这里的案发地点指认时,邻居告诉我的,很多人都看到了。当时我们就找到法院说,这里只发生过那一起案子,这肯定能证明我儿子是冤枉的了吧?他们当时说要调查,‘光听你说不行’。这一调查就是9年。这9年间,我们每周三都去自治区高院,平时去各个地方,公安、检察院、政法委、人大都去了很多次,其他的时间就去北京,不停地在跑这事。

  京华时报:一次次地去反映,一次次地没有结果,你们有没有想过放弃?

  尚爱云:没想过,我确定我儿子是冤枉的,我不会放弃。这个官司,当时打的时候,我就准备打到还给我儿子清白的那一天,到那一天才能算结束。

  京华时报:对当年办案的人,你有没有什么想说的?

  李三仁:对他们没有什么可说的,能说啥呢?天子犯法与庶民同罪,该按哪条法律处理就按哪条法律来。毕竟儿子已经去世了,什么样的结果都无法挽回他的生命了,唯一能给儿子争取的就是儿子的名誉。

(责任编辑:秦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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