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周五,央行宣布自11月22日起下调存贷款利率,同步下调的还有公积金贷款利率。今天,南京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通知称,11月22日之前已审批未放款的公积金贷款将按调整后的利率执行,本周一和周二暂停办理贷款审批,周三起恢复。
根据央行于上周五出台的新利率标准,从2014年11月22日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也将同步下调,具体为:五年期以下(含五年)贷款利率由现行的4%下调至3.75%,下调0.25个百分点;五年期以上贷款利率由现行的4.5%下调至4.25%,下调0.25个百分点。举例来说,如果60万元公积金贷款20年的话,月供将从3795.9元降至3715.41元,每月少还80.5元。南京公积金管理中心表示,为保证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调整的衔接,凡是在11月22日之前已经通过管理中心审批完毕但未放款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按此次下调后的利率执行,未经审批的仍按老办法。同时,11月24日和11月25日南京公积金管理中心暂不办理贷款审批业务,但照常接受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从11月26日起恢复办理所有公积金贷款业务。(记者 马祚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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