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照洲洋商贸"没保障"员工辞职 数月工资被拖欠

2014年11月26日 22:54   来源:齐鲁网    

  在毕业参加工作时,劳动合同是必须要签订的,这是明确劳资关系的法律依据。最近在日照求学的河北籍学生王某向记者反映,他今年大学毕业之后在日照洲洋商贸有限公司工作,但是公司一直没跟他签订劳动合同,他离职以后,公司一直拖欠着自己的工资,王某还告诉记者,还有不少人都遇到了拖欠工资的情况。

日照洲洋商贸有限公司

  贸易公司多人陆续辞职 工资久拖未发

  据王某介绍,在2014年9月份前后,在日照洲洋商贸有限公司工作的11个员工陆续离职。这些人情况都不太一样,有的刚过完一个月的试用期,有的已经在这家公司工作了好几个月,不过离职以后之前几个月的工资都没有发下来。

  “公司也不是不发,只不过拖得时间太久了,而且即使发工资也是一次发两个月的,根本发不全。”王某和几个离职的员工告诉记者,他们之所以离职,很大一部分因素是觉得在这家公司继续工作很没有保障,王某还告诉记者:“我过了试用期之后,工资标准已经调到正式员工的标准了,不过就是不签劳动合同,心里没底。”

  员工不忿要求赔偿

  离职之后的这段时间,他们多次找过公司的领导,但是都没有拿到拖欠的工资,无奈之下,11月17日,王某等人找到了东港区人社局,东港区人社局劳动监察大队当天就给日照洲洋商贸有限公司发函要求该公司在三个工作日内携带相关的工资明细前往人社局进行说明。

  王某等人还认为,员工的试用期没有缴纳社保。其次,一个月的试用期结束后公司并未与之签订劳动合同,这样的行为明显违反了劳动法的规定。为此他们找到了东港区人社局劳动争议仲裁办公室要求走法律途径解决问题,获得补偿,劳动争议仲裁办公室也给王某等人指派了日照弘德律师事务所的秦律师作为咨询律师。

  公司承诺28日全额付清 离职员工等待中

  11月21日上午,记者跟随王某等人来到日照洲洋商贸有限公司的办公地点,不过并没有找到该公司的负责人,不过该公司的财务经理告诉记者,就在11月20日,日照洲洋商贸有限公司已经到东港区人社局劳动监察大队进行了回复,公司的负责人也表示将在11月28日当天结清所有离职员工的工资。

  王某等人也咨询了弘德律师事务所的秦律师,试用期结束后并没签订劳动合同,这点日照洲洋商贸有限公司明显违反了劳动法的有关规定。不过现在日照洲洋商贸有限公司已经做出了承诺,秦律师建议王某等人等到11月28日后再做决定。

  王某等人也表示,如果11月28日日照洲洋商贸有限公司能够结清离职员工的工资,他们将不会继续深究;但是如果该公司还要继续将工资继续拖欠下去,他们只能走法律途径,在解决拖欠工资的同时要求该公司依法进行补偿。

 

(责任编辑:宋雅静)

精彩图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