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拟规定高速路突发事故拥堵可免费放行

2014年11月27日 01:43   来源:重庆晚报    张水红

  昨日,在市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上,《重庆市公路管理条例(草案)》(以下简称《草案》)提请大会一审。因突发事故造成高速公路收费路口拥堵的,交通部门可决定临时免费放行车辆。

  应急处理:可临时免费放行

  高速路上一旦发生突发事件,很容易造成道路拥堵,也因此耽误很多人的时间。

  对此,《草案》特别要求,公路管理机构可根据公路突发事件等因素,会同道路交通安全管理部门对公路通行采取完全封闭、部分封闭、改道、绕行等措施。因处置公路突发事件、抢险救援和缓解收费道口拥堵,确需快速疏导、分流车辆的,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可以决定临时免费放行车辆。

  此外,为避免高速路上出现天价拖车费。《草案》要求高速公路经营企业应当建立快速清障救援机制,并按照标准配备救援车辆、人员及其他设施设备。清障救援服务单位收取清障救援服务费,应当执行市价格主管部门规定的收费项目、收费标准。

  高速服务:免费饮水车辆加水

  《草案》还规定,高速公路经营企业应当为公路使用人提供短暂休息、如厕、临时停车、饮水、车辆加水等免费服务和加油、购物、餐饮、汽车维修等经营性服务。

  普通公路边摆摊卖饮料、农忙季节在路上晒粮等,这些行为时有发生。此次《草案》规定,在公路、公路用地范围内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从事七类活动:比如,设置路障、摆摊设点、堆放物品、打场晒粮、挖沟引水、种植作物、放养牲畜、经营修车洗车及其他影响公路畅通的,倾倒垃圾杂物,向公路或利用公路排水设施排污的。此次《草案》还将村道纳入管理范围,弥补了村道管理的制度空白。

  科技中小微企可享大型企业待遇

  科技型中小微企业注意啦,你们也可与大型企业在平台建设、项目支持、人才培养等方面享有同等待遇。昨日,在市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上,《重庆市科学技术投入条例(修订草案)》提请大会一审。

  《修订草案》考虑到了小微企业科研投入的难处,将其纳入可申请财政性科技资金的范围内。主要用于以下8种事项:战略性新型产业、支柱产业的关键共性技术研究与应用示范;农业新品种、新技术的研究开发和农业科学技术成功的应用推广;对社会发展具有基础性、前瞻性左右的社会公益性研究与应用;科技型中小微企业;前沿与应用基础研究;科学技术普及;科学技术基础条件与设施建设;科学技术人才队伍建设。《修订草案》还要求各级政府应当制定科技成果转化股权和分红激励等政策。

  水资源监测结果向社会公布

  昨日,在市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上,《重庆市水资源管理条例(修订草案)》提请大会一审。市政府可以根据实际需要对区县之间的用水总量进行调剂,区县之间可以通过协商并报经市政府批准后,相互转让用水量。此外,哪些区域水资源的水质达不达标,也不能藏着掖着了,向社会公布水资源监测结果。

(责任编辑:秦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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