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安全宣传周:共享网络之利 齐担安全之责

2014年11月27日 15:53   来源:深圳特区报   

  没有了法治对网络空间的有效治理,网络空间就会成为一匹脱缰的野马,危害网络安全的行为将会肆无忌惮,威胁着每一个网络使用者的信息安全

  首届国家网络安全宣传周启动仪式24日在北京中华世纪坛举行。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书记处书记、中央网络安全和信息化领导小组副组长刘云山在启动仪式上发表讲话,并参观了网络安全公众体验展。

  每年11月最后一周被定为国家网络安全宣传周。“共建网络安全,共享网络文明”,今年宣传周的主题表明,网络安全与网络文明之间相辅相成的辩证关系,离开了网络安全,网络就不可能滋养文明,甚至反生其害。

  在网络扑面而来的信息化时代,人们共享着网络给现代社会带来的红利,同时也不得不面对网络安全的挑战。动动手指,电商就能根据网络预留信息给“鼠辈”、“键人”们送货上门;共享手机位置,就能搜索到周边的美食;上传手机通讯录,就能免费上网通话……网络已经变得“无所不在、无所不知、无所不包”,给我们的生活带来了巨大便利。但当有一天,我们莫名其妙地接到各种骚扰电话或短信,甚至因信息泄露而遭遇网络诈骗时,也许才会真正意识到,网络安全对现代社会是何等的重要。

  加强网络安全宣传工作,与互联网发展战略和公众利益密不可分。习近平总书记强调,网络安全和信息化是事关国家安全和国家发展、事关广大人民群众工作生活的重大战略问题。深圳因应互联网的发展,培育了华为、腾讯、中兴等一大批互联网龙头企业;截至2014年6月,中国网民数量已达6.32亿,互联网普及率为46.9%。在深圳这座“中国最互联网城市”,互联网普及率更是高达84.2%。在今年的“中国城市网络形象排行榜”上,深圳第三次摘下桂冠,被主办方誉为“新媒体特区”,在政务、商务、社会生活、舆情等方面形成了移动互联网时代的“深圳模式”。

  网络安全治理工作是一项系统性工程,没有谁能够独立完成维护网络安全的使命。毫无疑问,开展网络安全宣传工作,各个环节协同起来,有助于提高网络使用者的媒介素养,增强网络安全防范意识,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这样一来,对市民的自身信息安全,对深圳互联网产业的发展,推动深圳经济和产业转型升级都会起到巨大作用。

  在一个健康的网络空间中,违法者受惩,守法者获益应当成为常态。刘云山强调:“要大力宣传互联网建设管理的政策法规,宣传上网用网行为规范,引导人们增强法治意识,做到依法办网、依法上网。”没有了法治对网络空间的有效治理,网络空间就会成为一匹脱缰的野马,危害网络安全的行为将会肆无忌惮,威胁着每一个网络使用者的信息安全。在深圳迈向一流法治城市的道路上,法治化是加强网络信息安全的重要突破口。全社会一齐努力起来,做到懂法、守法、用法,用法治筑起维护网络安全的堤坝,使网络空间清朗起来。

  如果像《瓦尔登湖》中的梭罗那样,到一块与世隔绝的地方,过着离群索居的生活,不享受网络提供的便利,网络安全也许是个无需讨论的伪命题。但是,当人和网络交织在一起,要共享网络给我们创造的生活便利时,那就要协同起来共建网络安全,这便是网络使用者在享受权利后,应履行的责任之所在。

(责任编辑:宋雅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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